本报全媒体记者 周亚婧
12月2日一大早,踏着薄雾,56岁的湖口县水上(江豚)协助巡护队队长舒银安穿好救生衣,带着几名队员向停在长江湖口段的江边巡逻船走去,“这几年,眼见着长江的水清了、鱼多了,多年不见的江豚也越来越活跃了!”
与此同时,相隔20余公里外的长江国家文化公园九江城区段,“保护长江 ‘宪’在行动”——江西省2023年宪法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主题宣传活动正在进行。
2021年3月1日,我国首部流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近年来,九江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在九江落地见效。
依法保护 做“明白人”
舒银安除了水上(江豚)协助巡护队的工作,还有一个让他同样特别骄傲的身份“法律明白人”。“以前,我们都是渔民,靠水而生、依渔而活。”自从2017年6月15日,带头上交了捕捞许可证,加入巡护长江工作后,舒银安接触的法律知识也慢慢增多。从自己学,到带着大家一起学。舒银安觉得,“这也是大家保护长江、保护生态环境意识不断增强的过程。”
如今,在九江市,市委、市政府率先示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班子会等形式,第一时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进行了专题学习和研讨;组织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2000余人次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专题学习培训会;邀请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在全市领导干部周末大讲堂上进行专题授课,现场答疑解惑。通过一系列学习活动,有效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江、依法护江”的法治思维和能力本领,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落地落实打下了良好基础。与此同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号召全社会以实际行动保护长江母亲河。
长江生态保护绝不是孤军奋战,而要靠各方合力、共同治理。九江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督促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落实上来,在全社会形成了齐抓共管、多方联动的浓厚法律监督氛围。
协同保护 打“组合拳”
初冬长江,浩荡辽阔。驻足九江长江大堤,放眼望去,只见九江长江大桥横跨大江南北,车水马龙、川流不息;江面货轮穿梭、汽笛鸣响,“黄金水道”一派繁忙景象。
为了让长江母亲河更清、生态环境更好,九江结合实际制定了系列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强化法规配套。
在立法层面,该市出台了《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九江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九江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此外,《九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呼之欲出。
在规划层面,该市编制修订《九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九江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现代渔业发展规划》《九江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三条控制线,及时调整沿江城镇产业布局,强化生态极敏感地区的管控;完成修河流域规划、西河流域综合规划、潦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开展《九江市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统筹抓好县区水量指标分配,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
在制度层面,该市出台了《九江市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九江市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九江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奠定了扎实基础。
充分整合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职能部门的司法监督信息资源,建立立体式、全方位的法律监督机制,确保保护长江各项司法活动在规范化的法治轨道上阳光运行。该市公安系统先后开展了“春雷行动”“夏季攻势”“秋风净湖”“冬季守护平安”等专项行动。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系统治理,深入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矿山修复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切实提升治理成效;坚持把制度创新贯穿保护长江的全过程,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长江岸线长效管护、生态保护补偿、跨区域协同合作、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