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安县委紧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全链条压紧压实各方整改责任,推动巡察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问责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定巡察整改问责办法,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仓见底、落实到位。换届以来,针对巡察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情况共追责问责12人,持续推动多个“老大难”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双签压实领导督促责任。实行巡察整改情况双签制,每轮巡察结束后,在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意见的同时,向被巡察单位分管县领导下发《问题情况抄告书》。整改后,要求被巡察单位制定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需经分管县领导和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字,倒逼分管县领导落实督促责任和单位“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力度不减弱。
督办压实系统施治责任。对每轮巡察发现的问题逐个盘点,及时归纳梳理出行业、系统、领域内存在的共性问题以及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巡察建议书,推动系统治理,达到建议一类、完善一批、规范一片的效果。换届以来,共下发督办函6份、巡察建议书2份,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或整治6次,完善制度8项。(郭丽惠 彭好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