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办法

对央企安全生产实行分类监督管理

  据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 (王希、陈佳媛)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对外发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类监督管理。

  这份旨在督促中央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文件共有6章51条,包括总则、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要求、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奖惩、附则。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中央企业依据国务院国资委核定的主营业务和安全生产的风险程度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主业从事煤炭及非煤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交通运输、冶金、机械、电力、建材、仓储等企业;第二类为主业从事电子、医药(化学制药除外)、纺织、旅游、通信等企业;第三类为除上述第一、二类企业以外的企业。办法称,企业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可以根据主营业务内容变化及企业申请进行调整。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天下
   第04版:映像
龙腾华夏 春满神州
对央企安全生产实行分类监督管理
图片新闻
除夕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超1.9亿人次
春节里的坚守
春晚与全球欢度中国年
春节假期首日全国道路交通总体平稳有序
中国大洋83航次预计“蛟龙号”下潜46潜次
欢欢喜喜过大年
中国巴西已共同研制六颗中巴地球资源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