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贤彪
家风是一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奠基石,是社风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的老一辈革命家和许多革命前辈,在矢志不渝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利益奋斗的实践中,从“齐家”做起,处处率先垂范,开创了影响深远的红色家风。这是我们党永不褪色的“传家宝”。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都应当从红色家风中汲取营养、立好家规、管好家人、做好表率。
红色家风象征着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特色、底色,体现着党的性质、宗旨和作风。毛泽东同志提出了著名的“亲情三原则”,即“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周恩来同志提出“十条家规”,要求亲属“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这就是共产党人的家风,既爱亲情深又出于公心、坚守党性,爱之愈深,要求愈严,体现了“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的广阔胸怀和远大目光,为全党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爱子,教之以义方”。与老一辈革命家相比,现在少数党员干部不但治家、爱子无方,而且不惜动用公权力为子女和亲属谋取私利,导致亲情变味变质,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忏悔说:“家教上我是一个不称职的父亲,不称职的丈夫,我本人出问题,老婆变得贪婪无度,收敛钱财不择手段,儿子利用我的职权影响受贿数额巨大。”可见,“一人不廉,全家不圆”,对子女溺爱越深,祸害越大,这是反“爱子,教之以义方”之道,必然落得的下场。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老一辈革命家的红色家风,映照出对党忠诚、严于律己的坚强党性,体现了公私分明、不搞特殊的清廉本色,是激励后辈、光照后人的旗帜、标杆和灯塔,是中国共产党人永不褪色的“传家宝”。而一些腐败分子的亲情眷顾则是借助权力庇护来实现,不仅玷污了党员干部的形象,给其家庭带来灾难性后果,而且还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涵养新时代的好家风,我们既要从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中汲取营养,也要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在情与法、情与规的取舍上,守住奉公守法、遵规守纪的底线。
红色家风在代代相传中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产生了深远影响。它是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修身的一面镜子,激励着一代又一代党员干部万事民为先、掌权重治家,留下许多妇孺皆知的佳话:比如,焦裕禄不让孩子“看白戏”,将票款如数交给戏院,并建议县委作出“十不准”的规定;谷文昌让高考落榜的大女儿做临时工,二女儿结婚时也没有批给一寸木材;杨善洲严格约束家人,“公车不私用”,连搭顺风车也不行;等等。继承和弘扬红色家风,就要像他们那样坚持从严治家,强化对家人和亲属的教育和约束,引导他们力戒特权思想和享乐思想,不行不义之举,不谋不义之财;就要像他们那样,以公仆之心、求实作风、奋斗精神、奉公品德立身、干事、治家,以自身的人格魅力感染家人、立好家风、以正世风。只有把家风这个源头清澈了,才能滋养好的作风、政风与民风,促进形成“气正山河壮,政廉日月春”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