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是江西省唯一的全国“美丽县城”上榜县,森林覆盖率年高达88.04%,吸引着贵州省榕江县、从江县、雷山县的少数民族群众前来务工,如何更好提供法律服务成为当务之急。
少数民族群众涉法涉诉案件常涉及多个县区,如何更高效办理?
铜鼓县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创新“‘两省四县’共治”工作法、设立法治服务点,做好少数民族法治工作,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该院联合贵州省榕江县、从江县、雷山县三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关于携手护航在铜务工少数民族群众权益的协作机制》,并将贵州省三个县检察院的党员检察官设置为法治服务点联络人,拓宽两地群众的线索反映渠道,进一步加强日常联络、线索移送、协助调查、材料收集、普法宣传等工作,架起法治护航绿色通道。
为让少数民族群众有地“说法”,该院设置少数民族在铜务工人员法治服务点,并坚持“党旗飘扬在一线 党员先行冲在前”,在法治服务点设驻点党员干警2位,村委1位,确保党组织和党员在基层治理中能够始终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民族团结融合。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少数民族在铜务工现状,铜鼓县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深入开展“绽放检察蓝·共绘石榴红”系列主题党日活动,研究分析案件情况。
据了解,“两省四县”共建的法治服务点成立以来,该支部党员干警开展实地走访,积极收集和回应少数民族务工群众意见100余条;开展普法宣传20余次,发放法治服务点名片和宣传手册1000余份,惠及少数民族群众1000余人;以少数民族在铜务工人员吴某某的真实案件为原型的维权微电影《竹乡苗客的烦恼》,获广泛好评。
此外,该支部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设立“党员服务岗”,并设立少数民族在铜群体权益保障快速通道,共受理相关群众来信来访10余次,收集案件线索30余条;从各支部抽调党员业务骨干,对收集案件线索及时分析研判,围绕少数民族务工群众劳动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重点问题,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0件,司法救助案件6件,已帮助15名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维权,向其他地区移送相关案件线索3件,成功追回劳务报酬、人身损害赔偿共计6.7万元,提供司法救助1.8万元。(王 芬 文依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