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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营经济在制度保障的沃土中自然生长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朱丹在《北京日报》撰文指出,当前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正处在从政策驱动向制度保障转型的关键节点,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将政策承诺需要转化为制度信任、短期纾困衔接长效机制,在市场经济法治化建设的维度上,探寻民营企业发展的制度保障路径。

  政府承诺与企业信任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制度契约。在成熟市场经济体中,这种契约关系通过法律体系、产权制度、契约精神等制度安排得以固化。当前我们的制度环境中,政策承诺仍承担着过重的信任担保功能。这种现象既源于市场经济法治化进程的阶段性特征,也反映出制度供给与企业预期的结构性错配。

  无疑,政策承诺必须升华为法律制度,才能形成稳定预期。此次座谈会强调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指明了制度建设的根本方向。法治化不是简单的立法数量增长,而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系统重构。当前民营企业产权保护仍面临“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困境。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2年)》显示,知识产权案件执结率89.3%,但标的到位率仅为45.2%,这暴露出司法执行环节的制度短板。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制度经济。当政策承诺逐渐沉淀为法律规范,临时性纾困措施转化为稳定性制度安排,技术赋能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时,民营企业将不再需要周期性政策强心针,而是能够在制度保障的沃土中自然生长。这需要我们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以更大的勇气推进市场经济法治化进程,构建起政府与市场、政策与制度、承诺与信任的新型关系结构,并最终在法治框架下构建“政策-制度-文化”的传导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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