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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坚持内优外引、多能互补,统筹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绿色低碳转型,协同推进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第一节 提升传统能源兜底保障能力
更好发挥煤电在能源安全中的支撑保障作用,建成上饶电厂、信丰电厂扩建、分宜电厂扩建、上高电厂扩建、抚州电厂扩建等支撑性煤电项目,争取新增布局新一代清洁煤电项目。统筹推进到役煤电优化发展,有序推进煤电机组延寿改造、腾退替代。持续做好省产煤炭稳产稳供,拓展煤炭多元化供应渠道。完善天然气供应体系,多渠道拓展入赣天然气资源。到2030年,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2500万吨标准煤左右。
第二节 积极有序发展可再生能源
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提升可再生能源可靠替代能力。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因地制宜开发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科学布局发展抽水蓄能,积极争取新增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发挥抽水蓄能在电力系统中的支撑和调节作用。大力发展锂离子电池储能等新型储能,进一步丰富各类技术路线和应用场景,培育一批试点应用项目,到2030年,储能规模达到500万千瓦以上。继续做好彭泽核电厂址资源保护,按照“内陆首批”目标推进相关工作。有序推动绿电直连、虚拟电厂发展,因地制宜推动智能电网建设,提升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调控能力。加快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到2030年,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500万千瓦以上。
第三节 完善能源输送网络
优化能源通道布局,提高能源输送的可靠性和灵活性。积极引入优质区外绿色电力,加快形成“一联二直三交四站”①电网骨干网架,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推进省内电网优化升级,建成一批输变电工程。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提升配电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天然气长输管道互联互通水平,推进川气东送二线皖赣支干线等项目建设。以高速公路服务区为重点进一步加密充电设施点位布局,加快补齐农村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到2030年,充电设施总量达到70万个左右。(①一联二直三交四站:闽赣背靠背联网工程,雅中直流、内蒙古腾格里沙漠送电江西工程,南昌—长沙、南昌—武汉、赣江—赣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鄱阳湖换流站、赣州换流站、赣江特高压站、赣州特高压站。)
第三章 建设现代化水网
围绕构建“一环五带联百库”①省级水网主骨架,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全面提升江西水安全保障能力。(①一环五带联百库:环鄱阳湖水资源配置,赣西北、赣东北、抚河流域、赣南、吉泰盆地,改造和优化各类水库。)
第一节 筑牢安全可靠的防洪减灾体系
以大江大河大湖等重要江河湖泊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流域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布局,构建由水库、河道及堤防、蓄滞洪区组成的现代化防洪工程体系。建设一批流域控制性水利枢纽,常态化开展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提升长江干流江西段整体防洪能力,推进鄱阳湖重点圩堤整治和国家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加快实施“五河”干支流防洪治理。加强沿江滨湖和“五河”中下游尾闾平原低洼区域重点易涝区治理。完善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和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
第二节 完善集约高效的水资源配置体系
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体系和节水制度体系。加快重要调蓄结点、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科学布局一批重点水源工程,增强灌溉用水、城乡用水调配能力。实施大中型灌区建设和现代化改造,进一步完善赣抚平原、吉泰盆地等产粮重点区域水利灌溉设施。研究论证并推动环鄱阳湖区域等重点引调水工程,推进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
第三节 构建智慧精准的数智水利体系
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要求,推进数智鄱阳湖建设。强化防汛抗旱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加快构建“天空地水工”一体化动态监测感知体系,系统推进大坝、堤防、蓄滞洪区和灌区等数智化建设。统筹推进数智流域、数智水利工程建设,有效赋能流域防洪、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等业务应用,为水安全保障提供智能化支撑。
第四章 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
系统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和集约高效利用,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支撑服务经济社会数智化转型。
第一节 提质升级信息网络基础设施
实施“信号升格”专项行动,优化5G网络布局,扩大农村地区覆盖范围,促进城市地区深度覆盖。加快推进5G-A(5G技术增强版)升级部署,推动5G专网在重点行业企业部署。积极跟进第六代移动通信(6G)试验网建设,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单栈部署和融合应用。推进千兆城市升级提质工程,提升家庭千兆宽带通达能力。开展万兆光网建设试点,推动园区、工厂、小区向万兆光网演进升级。有序推进南昌骨干直联点网间带宽扩容,争取国家顶级域名解析节点在我省布局,提升网络基础设施安全与调度能力。加快应用人工智能、确定性网络、新型光缆、区块链等技术和产品。
第二节 统筹建设融合基础设施
统筹推进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提升重点领域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推进政务云、政务外网、共性应用支撑等政务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支持设区市统筹建设城市数字底座。推动打造多层次、系统化产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工业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应用赋能水平。推进5G-A网络与低空经济协同发展,推动全省低空航线区域智联网络覆盖。积极参与国家低轨卫星互联网建设。加快车联网跨区域联通和协同应用,打造面向自动驾驶的智慧道路。推动智能充电桩、智能微电网等智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第七篇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激发全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第一章 融入共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和“五统一、一开放”基本要求,打通阻碍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卡点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
第一节 深化落实市场经济基础制度
推进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信息披露、社会信用、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制度建设。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加强重点领域商业秘密保护。全面落实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措施衔接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企业质量、安全、环境等信息披露制度规则。优化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覆盖所有经营主体的简易退出机制。完善有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统计、考核制度,推广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优化企业总部和分支机构利益分享。
第二节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完善规则、统一基准、提升监管能力,推动政府行为尺度和监管执法公平统一。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消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壁垒。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经济促进行为,防止和制止对经济行为的不当干预。落实全国统一的地方招商引资行为清单,实施招商引资政策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级报备机制,依法依规公开招商引资相关信息,引导各地差异化开展招商引资。全面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依法依规治理低价无序竞争。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和合规引导。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优化基层监管事项层级设置。
第三节 促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
推进流通物流、市场信息、交易平台等设施互联互通和规则衔接。完善流通体制,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依托交通干线和南昌、赣州、九江、鹰潭、萍乡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构建覆盖全省、通达全国的“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体系。加强多式联运设施、标准建设和信息共享,鼓励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和水运有序转移,大力推进“一单制”“一箱制”发展,推进大宗货物江海联运、铁水联运,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增强市场服务功能,完善市场信息交互渠道,建设一批带动能力强的区域性专业市场和配送中心,促进采购、生产、消费等环节有机衔接。完善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第四节 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扩大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完善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土地用途依法合理转换机制,依法稳妥推进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工作。编制宏观资产负债表,全面摸清存量资源资产底数。完善并购、破产、置换等政策,盘活用好低效用地、闲置房产、存量基础设施,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共享。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逐步打破户籍、社保、职称、档案等方面制度性障碍。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依法有效盘活被查封冻结财产。有序推进能源、水利、交通等公用事业领域价格改革,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深化完善教育、养老、托育、殡葬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政策。健全重要民生商品和重要生产资料价格调控机制,加强要素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调节。
第二章 增强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第一节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深化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完善主责主业管理,持续实施国有企业龙头引育工程,提升省属国有企业在先进制造、基础设施与功能保障、现代服务等领域发展质效。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持续提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水平,加快形成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省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格局。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优化企业管理运营体系。实施国有企业“争链主、强集群”行动,建立省市县三级国有资本联动机制,探索试点“市带县”协同发展模式,推进市县国有企业向实体化、市场化、效益化转型。完善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和分类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对国有企业全级次穿透式监管,探索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支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以市场化方式规范开展股权合作、战略协作、资源整合。
第二节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定实施江西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民营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健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承担重大科技项目长效机制,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提升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占比,系统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深化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制度体系,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大力弘扬“厚德实干、义利天下”的新时代赣商精神,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健全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民营经济统计制度。
第三章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让广大经营主体在江西安心发展、做大做强。
第一节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坚持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形成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扩围提效,完善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推广信用承诺制,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最大限度简环节、优流程、提效率。建设全省政务大厅效能监管平台,推进线上线下集约融合,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优化综合窗口服务和12345热线平台,实现办事线下“只进一门”、线上“一网通办”、企业群众诉求“一线应答”。深化“三通一码”服务矩阵建设,优化“小赣事”智能体功能,让更多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智能办。优化升级“一表同享”系统功能,完善涉企政策直达快享和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持续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营商环境指标和监测体系。
第二节 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深入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强化分级分类监管,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推进“综合查一次”等联合执法方式。在全省范围推行“扫码入企”。优化新经济新业态监管执法。推动省级执法机关制定本领域执法工作规范指引,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明晰、统一。修订《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个案纠错和类案规范功能,建立行政案件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完善涉企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依法甄别纠正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三节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严格落实《江西省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明晰政商交往界限,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和问题解决机制,开展多形式政企交流活动,帮助解决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治理“新官不理旧账”等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完善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畅通政府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将政府履约情况纳入政府信用记录。持续开展“江西营商环境日”等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商、亲商、重商、爱商的良好氛围。
第四章 健全经济治理体系
持续完善经济治理制度机制,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宏观政策一致性,全面提升经济治理效能。
第一节 完善省级宏观调节体系
强化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加强财政、产业、价格、就业、投资、消费、区域、环保、监管等政策协同,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统筹短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强化年度计划与发展规划衔接。健全预期管理机制。强化经济形势监测预警、预测分析,充实完善宏观调控政策工具箱,科学把握各领域政策力度和出台时机,强化政策出台效果评价。健全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加强产业活动单位统计基础建设,推动新经济新领域新业态纳统覆盖。完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体系。
第二节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逐步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强化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合理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统一预算分配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衔接落实中央税收制度改革任务,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积极拓展地方税源,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加强财会监督。
第三节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健全服务实体经济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优化各类金融机构定位,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增强资本实力、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严格落实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推动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提高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比重,稳步发展期货、衍生品和资产证券化,有序发展碳金融。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监测预警,建设和用好省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增强数字化监管能力和金融消费者保护能力。完善地方金融法规。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第八篇 全方位扩大开放
坚持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以高质量建设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为引领,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塑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第一章 深化对内开放合作
充分发挥联通东西、承接南北、通江达海的区位优势,深度对接融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努力在服务全国大局中拓展空间、提升位势。
第一节 对接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
全方位、深层次对接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及海西经济区建设,推进设施联网、制度衔接、服务共享,打造沿海发达地区融通交汇重要腹地。统筹推动铁路、公路、水运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智慧升级,打造更加便捷的多层次交通圈。强化产业链创新链深度对接和分工协作,深入推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上饶)科技合作产业园、赣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产业转移合作平台建设,完善利益共享机制。积极推进生态绿色农产品展销对接,建设一批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充分挖掘生态、文化、红色等资源优势,打造东南沿海地区文旅康养后花园。更好发挥跨省域联结型地区功能作用,支持赣浙、赣粤、赣闽等省际毗邻地区合作发展。高质量做好对口援疆工作。
第二节 协同推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
把握新时代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机遇,加强与中部其他省份战略协同,深入推进“三基地一枢纽”①建设。深化长江中游三省联动发展和湘赣边区域合作,合力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打造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强化产业分工协作,共建长江中游国家高新区联盟,联手打造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航空、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鄱阳湖、长株潭、武汉东湖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联动共建,统筹推进长江中游科创共同体、创投联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等建设,提升区域整体创新能力。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协同推进长江航道整治、港口联动发展,促进数据算力融合共用,增强能源水利共保互济能力。共建高标准市场体系,推进社保、医保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通办。共同推进长江大保护,健全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打造“最美长江岸线”。(①三基地一枢纽: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
第二章 拓展对外开放空间
坚持以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为引领,推进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提升对外开放能级。
第一节 优化对外开放通道
坚持东西南北统筹、水陆空网协同,升级打造功能完备、立体互联的国际开放战略通道。向东、向南高效畅联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开通九江港近洋国际直航航线,支持南昌、赣州、上饶、鹰潭等国际陆港与沿海港口通关合作,做强面向东南亚、南亚、欧美和非洲的海上开放通道。向北、向西全面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主动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支持赣州国家中欧(亚)班列节点城市建设,拓展连通欧亚的陆上经济走廊。积极参与空中丝绸之路建设,强化昌北国际机场的航空枢纽功能,以欧洲、东南亚、东亚等为重点,优化拓展国际客货运航线,打造空中经济廊道。促进“网上丝绸之路”创新发展,建设国际性电子商务大通道。
第二节 建设高能级开放平台
全面深化与自贸区、海南自贸港合作,强化规制衔接、设施联通、产业协同,实现“借势出海”。加快建设南昌、赣州、九江、上饶四大开放门户,深化与上海、深圳、宁波、厦门等口岸通关、多式联运合作,加快布局建设科技创新、服务贸易、产业发展等重大开放合作平台,打造我省链接全球的前沿阵地。支持综保区提质升级,做大做强加工制造、物流分拨等业务,培育发展研发设计、检测维修、销售服务等高附加值产业,支持具备条件的设区市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引导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一体化发展,强化开发区、口岸、综保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等平台载体优势叠加、协同联动,支持企业利用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建立“购、产、销”一体化营销网络,打造各具特色的临空临港经济集聚区,构建“口岸+保税区+特色产业”发展模式,推动口岸经济由通道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型。
第三节 推动贸易投资提质升级
鼓励和引导企业拓展多元化国际市场,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深化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贸易合作。优化升级货物贸易,拓展中间品贸易、绿色贸易,扩大优势产品出口。推动进出口平衡发展,加大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关键矿产资源进口力度,扩大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咨询、专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服务贸易,鼓励服务出口,培育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外贸新业态。发挥“赣贸优品 惠通全球”品牌作用,实现更高水平“买全球、卖全球”。促进内外贸一体化,鼓励出口企业与国内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对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促进对外投资与对外贸易、吸引外资联动,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更好发挥国际友城桥梁作用,服务企业“抱团出海”。发挥赞比亚江西经济合作区在对外投资合作中的示范作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赴境外开展能源资源、工程建设、农业开发、园区运营等投资合作,带动江西规则、规制、技术、标准“走出去”。扩大三方和多方市场合作,拓展绿色发展、数字经济、文化旅游、中医药、新基建等领域合作新空间。
第三章 完善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
统筹开放发展和开放安全,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营造服务更优、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开放环境,增强国际合作与竞争能力。
第一节 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积极复制推广自贸区、海南自贸港试点经验,稳步有序推动与国际通行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促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拓展、服务升级,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深化贸易便利化改革,促进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高效便捷流动。建成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全面实行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好外商投资“准入又准营”,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监管体系。按照国家部署,积极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落实更加便利的免签和停居留政策,争取江西全境纳入240小时过境免签停留范围,完善境外人员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生活便利服务体系。
第二节 创新招商引资模式
加强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重塑招商新模式、构建招商新格局。开展招商提质行动,以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为主线,持续开展目标化、清单化精准招商,推广链式招商、资本招商、科技招商、场景招商等招商模式。高水平办好江西-粤港澳大湾区经贸活动周、世界绿色发展投资贸易博览会暨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赣商大会、上合组织传统医学论坛等重大活动,扩大“投资江西”品牌影响力。(下转第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