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长山在《北京日报》撰文指出,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兴起,千百年来人们所习以为常的物理世界逐渐转换为数字世界,人类也由此迈进了数字时代。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层面上,也必然要反映出数字社会的治理逻辑,展现出包容共享型法治的时代诉求。
在国家治理上,智慧政务、智慧司法成为时代趋势。这一方面要求利用网络技术、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来大幅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为公众提供便捷的、精细化的、自动化的公共服务和可视正义;另一方面也要求避免底层民众被排除到信息通信技术产生的红利之外,加大技术便民化、惠民化、民主化力度,向社会提供更多、更有效的公共参与渠道。
在网络空间治理上,多中心协同治理势在必行。国家在互联网治理中的作用和地位开始不断攀升,并迈向多中心协同治理。网络空间自治失灵需要国家介入。信息与通信技术固然创造了匿名化、虚拟化、个性化等全新数字环境,但也滋生了一些黑客、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出现了明显的自治失灵,国家的介入自然就不可避免。此外,还需要网民、行业组织、新旧媒体、各类单位、商业平台、政府部门等诸多社会力量,来协同推进网络空间的多元化治理,“使公众拥有在线网络的监督权和参与权”,从而形成分布式的多中心协同治理机制。这不仅是维持和增进网络空间的生命与活力所必需,也是促进包容共享型法治的重要动力。
在平台治理上,注重分享和参与的生态化治理逐渐生成。平台治理置身于政府与平台、平台与用户、平台与平台、平台与媒体、平台与公众等多主体的环状互动之中,形成一个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多环状生态圈”。一方面,平台治理秉持共建共享价值,吸纳更广泛的社会参与,形成一种分布式的、多方共赢的治理机制。另一方面,平台经济模式是建立在对用户信息数据的收集、控制、分析和使用基础上的,这既要有基本的社会分享理念,也需要有可靠的信息权利保护,因此,需要以更为科学、更为合理、更为公平的权益平衡方式,来建立数据使用的新秩序。
在基层治理上,孕育了微粒互动的精细化治理秩序。数字时代的社会秩序主要依靠的是人们之间的互动互利行为。“用户执行的每一项操作,无论多么微小,对于重新配置算法和优化流程都是有用的。”因此,虚实双重空间下的基层治理,离不开网络论坛、微博平台、QQ群、微信群、朋友圈等的“微粒”聚合和分布式参与,它们形成了多元化的亚文化圈和分殊化的社会纽带,塑造了无数节点共建共享的公共空间、社会动员机制和舆情场域。因此,需要在网格化基层治理中,根据“微粒社会”和“微粒人”的时代特征,设计更精细的网络问政、微信动员、在线纠纷解决等机制,进而构建分布互动的共享赋权机制和民主参与机制,使基层治理真正达到共建共治共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