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茜
最近,家庭教育这一人们心目中的“家事”,随着一部法律的出台,升级成为了“国事”。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一经出台,引起强烈反响。
对于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有些人感到疑惑和不解:孩子是自己的,难道还要别人来教、别人来管不成?家庭教育是家庭内部的事,为何要国家和社会介入?还有部分家长抱着“我不懂教育,小孩就拜托老师了”的习惯思维,对于如何教育孩子并没有清晰而科学的认知。
事实上,《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当前教育背景下出台,非常及时,很有必要。在社会发展和转型过程中,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频频出现。养而不教、教而不当、殴打虐待、重智轻德……这些均容易导致青少年缺乏对社会、家庭的责任感,心理上产生一系列令人担忧和深思的问题,如情绪不稳定、意志薄弱、依赖性强、自控力差,出现厌学、逃学、辍学、校园欺凌等不正常现象。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仅靠学校是不够的,必须有家庭的全力参与。
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家庭教育发于童蒙、启于稚幼,是孩子人生旅途必扣的第一粒纽扣,是他们性格养成、品性端立的根基。幼儿期童年期的孩子,会无条件地模仿和接受大人的言行举止,父母的态度就是孩子的镜子,言传身教摆正了,孩子自然就不会走歪。学校教育能在孩子的学识、品德、身心健康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但小学、中学、大学老师一个个时间段的陪伴和教育,都难以改变父母作为根的一生的影响。《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从法律角度明确家庭、国家和社会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扮演的角色,引导父母和监护人了解家庭教育是什么、怎么做,最终目标是促进各方合力推动家庭教育发展,保障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彰显出对民意的回应与关切。
中华民族拥有悠久的历史积淀,自古就讲究“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习近平总书记不止一次谈到家庭之于国家的重要性。好的家教家风是家庭文化与修养的累积,是家庭成员道德水平的集中体现,是整个家族在人生沉浮中沉淀出的赖以安身立命的处世精髓,蕴含了朴素的人生哲理。以孝传家者,必能“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对祖国、生活报以满满的爱心;以勤传家者,必能勤俭节制,在工作中爱岗敬业、自强不息;以读传家者,必能重文化、重教育,书香世家延宕不息。纵观现实社会,诸葛亮《诫子书》、陆游《示儿》、周恩来为家人立下“十条家规”、彭德怀教育侄子“近水楼台不得月”、焦裕禄不准孩子看“白戏”……无不是优秀家教和优良家风的教诲熏陶,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树立了见贤思齐的榜样。
家是最小国,国是最大家。正是一个个微小的家庭细胞,支撑起中华民族绵延五千年的文明兴旺。公民道德素养的培养和提升,并非一蹴而就,需要最美家教、最美家风的持续熏陶和发酵。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让每个孩子感受到传统和道德的力量,从而促进每个家庭的和谐以及社会的文明进步。我们期待,《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通过法律的规范、社会共同的推动力,能够实现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1+1+1>3”的育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