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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擦亮医疗纠纷调解金字招牌

  本报新余讯 (记者邹宇波)“感谢医调委帮助我解决了医疗纠纷,并且获得涉事医院的赔偿。”近日,新余市民袁某收到渝水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经新余市医调委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一场历时6年的医患纠纷得以化解。近年来,新余市聚焦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性难题、基层基础工作短板、影响市域安全稳定等突出问题,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擦亮医疗纠纷调解金字招牌。

  2011年6月,新余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11年来,新余市医调委坚持第一时间介入医患纠纷中,用公平、公正的立场搭建起医患双方沟通的桥梁,端平一碗水,绝不“和稀泥”。截至目前,成功调处医疗、校园或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纠纷920起,调解成功率96.1%,其中无责调处医院“零赔偿”196起,占全省无责调处总数的54.73%,没有发生一起当事人反悔或重新起诉、信访闹访,满意率100%。

  新余市医调委高效调解的背后,是一支尽责实干的调解员队伍和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为打造资质好、信誉高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新余市医调委精心挑选7名具有医学或法学等专业知识的专兼职调解员,组建了由64名医学专家和28名法学专家组成的调解员专家库,确保每起纠纷调解均征询专家意见或司法鉴定意见。按照“三步曲”“四心”工作法,在“摸清事实、分清责任、依法理赔”基础上,做到“热心、耐心、细心、恒心”,厘清双方诉求与责任,坚持情、理、法相结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同时,引入医疗责任保险理赔工作机制,创新调解、保险、理赔、预防四位一体调解模式,并发挥司法确认高效率、耗时短、零收费的优势,形成“诉源治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保险理赔”工作模式,既保证调解协议的执行力,又有效减少群众诉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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