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依法守好用好群众“救命钱”

《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施行

  本报讯 (记者洪怀峰)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8月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对《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介绍。

  记者从吹风会上获悉,今年7月7日,《办法》以省政府256号令的形式正式印发,将于10月1日施行。根据该《办法》,我省将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规定了我省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保人员代表和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担任社会监督员,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办法》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将散见在国家法律法规中的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12种行为类型、参保人员6种违法违规行为类型、医保主管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6种违法违规行为类型进行了列举。同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推进医疗保障服务下沉,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推进便民服务,按照国家和省规定逐步实现医疗保障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

  另外,《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交叉检查等制度,依法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和第三方机构等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情况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明确根据信用等级采取分级分类的差异化监管措施,对各监管部门在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中的行刑衔接、行纪衔接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对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易炼红在我省“八一”建军节座谈会上强调~~~叶建春主持 姚增科出席
~~~
推动新时代全省国防动员事业高质量发展~~~易炼红讲话 叶建春姚增科等在职省(军)级领导参加
~~~《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施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 上的重要讲话在我省引起热烈反响
~~~
~~~——我省以“三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要闻
   第04版: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第05版: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非凡十年·新余篇
   第06版:政文
   第07版:经济
   第08版:资讯
   第09版:民生
   第10版:健康
   第11版:体育
   第12版:财贸
传承发扬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优良传统 奋力谱写红土圣地军政军民团结新篇章
传承发扬优良传统 续写军民鱼水深情
省级领导2022年“军事日”活动在昌举行
依法守好用好群众“救命钱”
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而奋斗
国旗飘扬
让党旗在基层阵地高高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