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卞晔)1月31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22年,全省11个设区市国考断面水质排名依次为吉安市、赣州市、萍乡市、景德镇市、抚州市、宜春市、鹰潭市、上饶市、南昌市、九江市、新余市。
2022年12月,在空气环境质量方面,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11个设区市均同比下降;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91.5%,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全省共57个县(市、区)和开发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去年12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3.8%,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国家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4.6%。
主要河流中,赣江流域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6.9%;鄱阳湖环湖区河流和大桥河水质为良好;其余河流水质均为优。此外,全省“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达100%,入鄱阳湖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4.4%。
主要湖库中,柘林湖、陡水湖、七一水库、珠湖和共产主义水库水质为优,洪门水库水质为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