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波
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既要做到“清”上加“亲”,也要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春节过后,多地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召开新春首会,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比如,有的拿出真金白银重奖优秀企业或经济发展功臣;有的出台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有的开展政企“面对面”座谈交流会,倾听诉求建议,共商发展大计,共谋惠企良策;等等。这些举措传递出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坚定决心和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鲜明导向。
企业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稳定就业的“顶梁柱”、拉动投资的“牵引器”、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地方发展离不开企业,企业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政府和企业是发展的命运共同体。无论是地方还是企业,一个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但是,少数地方还存在“新官不理旧账”、审批事项缓慢、随意执法、重复执法、政务服务梗阻、部门本位主义等问题,对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不力、助企政策落实不到位、企业合理诉求不回应,严重损害了当地营商环境,还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应当坚决纠正。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素红利”逐渐让位于“创新红利”,“政策红利”逐渐让位于“制度红利”,营商环境的重要价值更加凸显。唯有进一步释放尊重企业家、尊重纳税人的强烈信号,强化重商亲商、强企兴企的鲜明导向,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服务企业家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自豪感和获得感,才能进一步凝聚共促发展、共赢未来的强大合力。
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既要做到“清”上加“亲”,也要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政商关系真正的“亲”,不是在推杯换盏、觥筹交错中不分彼此,也不是拍着胸脯说“我来搞定”的种种保证,而是不断深化改革,用制度确定权力的边界,使各级官员不能不为,又不能乱为,让权力回归服务的本质,形成“政”按纪律规矩办事、“商”按市场规律出牌的良好氛围,让政商关系在“清”的前提下“亲”起来。
各级政府要转变思想观念,用心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把企业家当成自家人,把企业的事当成自家事,真诚沟通,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为企业解决真问题、真困难。一方面,要不断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制度,让营商“软环境”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另一方面,要积极回应企业合理诉求,做到问诊把脉、对症下药,聚焦企业发展堵点、难点、痛点问题,精准、精细、高效地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真正搬开阻碍企业发展的绊脚石。如果企业真切感受到政府的“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当地的营商环境自然就好起来了。
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光靠嘴上说说、会上念念,必须使出见实效的实招、硬招。只要各级政府在理念上爱商亲商,在行动上助商扶商,就能在成效上富商安商,进而为经济社会发展按下“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