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水县以林长制为抓手,着力构建“林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动协作机制,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森林资源管理秩序,全力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该县从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协作办案、联合督办、普法宣传等五个方面全面加强“林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的协作;通过召开林长制协作单位联席工作会议,对涉林突出问题整治调度,提高保护林业生态环境力度;不断探索护林新路径,定期开展联合巡林防火,围绕滥伐林木、盗伐林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情况,对县域森林资源进行实地巡查,提高保护林业生态资源力度。
该县紧扣资源保护,强化法治宣传,积极开展涉林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加大惩治力度,该县积极贯彻“谁破坏,谁修复”的生态治理原则,把维护生态平衡作为林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建立联合宣传工作机制,深入林区、工业园区、村庄、农户开展森林防火、林业资源保护等宣传。
为推进生态修复,该县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对涉林案件中负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当事人,要求其以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方式委托林场进行集中性植树造林管护;针对涉嫌非法狩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当事人,责令其对违法行为造成的生态破坏予以替代性修复。
(文笑琴 陈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