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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财村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萍乡市湘东区下埠镇在实行“村财镇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组财村监管”模式,切实解决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深化和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该镇针对当前组级财务管理随意开支、无序管理等现象,出台“组财村监管”实施方案。由各村各村民小组各选举产生3至5人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本组资金、账务进行管理,对本组集体资源、资产、资金进行全面清查摸底、登记造册并在本组进行公示,让村民了解“家底”。由镇级指导制定好组级财务报账流程,开支5000元以下的,从收款方取得有效的原始票据后,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开支事由,组民主理财小组1人审核并签字,再分别报组长审批、村两委审核报账;5000(含)元以上的,由村民会议或户主会议通过后再按以上流程开支。同时,为避免组级开支资金时规避流程,规定所有组级资金账户均需在银行新开村组联名账户,只有村、组两人以上共同到场才能顺利支出。

  明确组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情况下,该镇对报账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均进行细化,要求组级资金使用做到规范合理、定期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该镇进一步明确了“组财村监管”不是由村级全面托底,对于组级历史债务、公益事业建设等,还是以组级自我管理为主,有效避免组级盲目举债建设、将压力全部转嫁到村级的现象发生。(杨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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