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1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用法治护航“无障碍”生活

  ■ 刘予涵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9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进入新阶段。这部专门性法律,旨在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可谓亮点多多。这部法律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只有多方合力、齐抓共管,才能促进法律有效落地。

  近年来,各地聚焦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上持续发力,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老年人和其他社会成员感受到了无障碍设施带来的便利和温暖。然而,我们也应看到,打造无障碍环境绝非一日之功,要真正实现无障碍,需要过好三道关。

  一是硬件设施关。这主要体现在无障碍设施的互联贯通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个方面。当前,一些地方的城市道路、公园广场、公共建筑、公共交通场站、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较齐全,但仍存在设施不符合标准、设施之间衔接不顺畅等情况,导致整体通行能力不强。对此,要注重将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实现贯通。此外,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量越来越大,各地要因地制宜改善残疾人、老年人的生活设施设备。比如,给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添加感应小夜灯、增设起床护栏、铺设防滑垫等,以提高他们居家生活的便利性、安全性。

  二是数字鸿沟关。随着移动互联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普遍享受着数字化服务带来的便利,很多人已经习惯了在网上购物、打车、看病,但一些残疾人、老年人却面临着智能设备不会用、不敢用、不想用、不能用等难题。有关部门要推动信息化和无障碍环境深度融合。比如,推行“长辈模式”,提供字体放大、配色调整、智能语音等服务;鼓励地图类的App推出无障碍导航功能,帮助残疾人尽量避开台阶、陡坡等障碍物;引导出行类的App开发“一键叫车”功能,便于老年人独自外出时也能方便打车;等等。

  三是人性化服务关。无障碍环境建设,不仅包括各种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还包括无障碍社会服务的提供。建设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充分友好的生活环境,让所有人都能有效地参与社会生活,就要求公共服务机构从需求侧出发,大力推行人性化服务。比如,设置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窗口,提供“上门办”“陪同办”“亲友代理办”等服务;配备老花镜、便民服务箱、轮椅等专属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配备盲人手机,对听力障碍人群提供手语服务;等等。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只有政府、市场、社会和个人共同发力,才能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打造更多有温度的公共服务场景。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国内
   第04版:天下
   第05版:视线
   第06版:综合
   第07版:民生
   第08版:映像
   第09版:新论
   第10版:智库
   第11版:评论
   第12版:资讯
高质量推进第二批主题教育
汲取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榜样力量
自觉净化“朋友圈”
用法治护航“无障碍”生活
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叫好
让干部教育培训有味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