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国县法院对一起开设赌场、组织考试作弊案进行宣判,被告人谢某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2.3万元。同时,对其全部犯罪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8年5月至2020年4月间,被告人谢某在某软件上充值房卡,“开房间”供玩家打麻将赌博,并非法收取参赌人员“房费”共计7.4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谢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归案,退缴违法所得6万元。
2021年5月至6月,被告人谢某在兴国县某驾校担任教练时,在明知李某(另案处理)使用作弊方式帮助学员通过考试的情况下,仍介绍了三名学员给李某。被告人谢某收取每名学员5500元,并将其中4000元交给李某作为考试作弊费用。被告人谢某从中非法获利4500元。案发后,被告人谢某被民警现场传唤归案,退缴了违法所得4500元。
根据被告人谢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兴国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刘春发 谢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