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九江讯 (全媒体记者周亚婧 通讯员张良、华庚乔)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公开透明?有没有纠错机制?这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和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九江市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持续增强行政执法规范性、合法性。
为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行为,结合全市机构改革,九江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部门依法确认了41个市级行政执法单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推进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予核发执法证件。截至目前,该市共核发行政执法证件8488个,实现全员持证上岗。九江市司法局坚持把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主动监督的重要举措,创新评查方式,增加评查频次,采取飞行检查、集中评查、专项评查等形式,随机抽取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进行评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行为,去年6月,九江市由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部门牵头,多部门合作,在全市推行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规定每月1日至20日,除特殊情形外,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原则上不准入园对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行政执法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九江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负责人表示,该市推行“免罚清单”制度,对首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目前已梳理出涉及33个行政执法领域共计328项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与此同时,该市强化行政检查监测点建设,及时掌握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涉企行政检查情况,加强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检查程序和行为。目前,九江市设立行政检查监测点868个,每季度末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部门都会向监测点企业全面了解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检查的主体、依据、内容、比例和频次是否规范合法,检查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