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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韩相云

  近年来,大余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信访工作条例》为统领、以《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信访工作法规制度体系为支撑,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贡献力量。

  夯实基础,推进预防法治化。在核心党政机关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配备公职律师21名。组建20人的法律顾问团队,由县司法局统筹管理使用,为各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在120个村居各配备1名法律顾问,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实施之前,安排行业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力量,重点围绕信访矛盾易发领域和可能形成信访的苗头问题提前介入,开展以风险评估、释法析理、明晰法律关系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体检”,梳理研判可能产生的信访矛盾,明确各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指导当事人通过办理公证来提前固定相关证据,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信访矛盾的发生。

  合理分流,推进受理法治化。出台《大余县访前法律咨询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访前法律工作室,组建一个由15名律师、法律工作者组成的服务团队,在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轮值接访,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并根据来访者诉求及事实依据,按照信访受理、法定途径、行政调处、民事纠纷、综合性及其他类事项,出具《访前法律工作室建议函》。不属于信访事项的,开具《不予受理告知书》,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属于信访受理的,安排进入信访接待中心走信访程序。及时通过“江西数字信访系统”“县OA”“赣政通群”等数字平台转至责任单位,定时提醒责任单位依法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信访部门。

  依法办理,推进办理法治化。建立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机制,由法律服务人员对群众信访事项甄别梳理,信访部门分别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组织律师参与释法析理、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实地查勘、研究判断,分门别类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为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提供法律意见及建议。信访部门牵头建立台账,发挥律师团队作为第三方的客观公正作用,安排律师跟踪、定期电话或实地回访,掌握信访人思想动态和家庭生活状况,对案情有反复的及时安排相关部门和律师跟进处置,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力争信访事项化解结果依法有效履行。

  严肃问责,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出台《大余县关于完善行使信访“三项建议权”工作办法》,对信访事项办理办结、送达传递、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规范约束;运用“四函”(工作提示函、信访督办函、风险警示函、问责建议函)对信访积案实行分类施策,推动信访问题化解。2023年,大余县累计下发风险警示函12件,工作提示函15件,信访督办函4件。同时,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作用,对在信访工作中履职不力、存在严重问题的,及时提请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进行约谈、通报和挂牌督办。2023年,约谈单位负责人19人次,通报责任单位5次,挂牌督办2件(次)。

  规范引导,推进维护秩序法治化。制定信访规范,畅通信访渠道,引导群众依法依规信访。对于来访群众,首先由访前法律工作室律师接谈,并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来访人分为法定途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信访受理、不予受理五大类别。定期开展《信访工作条例》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活动,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文明理性表达诉求,全县直接受教育群众累计达40余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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