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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

  本报讯 (易永艳)记者3月21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省人社厅日前联合省高院、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企联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结合地区平台经济、新就业形态发展程度、案件数量、工作基础等差异,建立实体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联合调解中心和适应本地区实际的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权益联合调解机制。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在综治、矛调、信访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性服务平台设立一站式联合调解中心或加载相关职能,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因劳动报酬、奖惩、休息、职业伤害等产生的纠纷。

  通知要求各地推进数字赋能,打造“智慧调解”服务新方式,依托人社部门、人民法院等单位在线调解平台推动调解网上办、掌上办,努力实现当事人“零跑腿”。同时,增强部门联动,营造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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