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嘉欣
在近年来查处的涉及“一把手”的违纪违法案件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言堂”的问题,即通过架空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达到“一言以决”的目的,是典型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对此类违纪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意在坚决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各自为政,把“四个服从”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没有充分的民主,就没有正确的集中。凡遇“三重一大”议题,进行集体决策是各级党组织通用的议事规则,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表现。形象地比喻这个过程,就是要开“群英会”、莫搞“一言堂”。
然而,有的“一把手”就是喜欢“一个人说了算”,不讲民主、只讲集中,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自以为是、独断专行,把“班长”当成了“家长”,不仅破坏民主集中制原则,更容易造成决策失误,甚至滋生腐败。比如,贵州省凯里市原市长洪金洲,在单位上大搞“家长制”“一言堂”,每次开会他都先“定调”,若有人“不识相”,就会被他“教育”一番,久而久之,再没有人敢提不同意见。对于市委作出的决定,只要与自己的意见不合,他就奉行“拖”字诀,一直把事情拖“黄”。事实表明,少数“一把手”花钱“一支笔”、用人“一句话”、项目“一手抓”的行为,严重侵蚀一个地方、部门的政治生态,必须坚决防止和纠正。
由“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所构成的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之江新语》一书把民主集中制比作交响乐:领导班子的“一把手”,就应该成为这样的指挥,善于把“多种声音”协调为“一首乐曲”,从而使领导集体的决策尽可能反映客观实际,符合人民利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把握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既防止因权力观扭曲而大搞“一言堂”,也防止将“集体决策”当作“集体违规”的“护身符”,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形成无往不胜的磅礴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