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命彭颖(女)为南昌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
2.任命曾艾雪为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3.任命甘丹丹(女)为南昌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4.任命胡黄刚为南昌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5.免去郑红葛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6.免去赵进发、赵辉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7.免去刘志兰(女)的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8.免去彭颖(女)的南昌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9.免去曾艾雪的南昌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10.免去胡荷巨(女)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11.免去黄宗潮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12.免去胡闽文(女)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