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2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