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朱晨欣)截至6月20日,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江西省移交的第三十三批群众信访举报件27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详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截至当日,移交我省的第三十三批信访举报件27件,均按期办理、反馈,已办结27件(含阶段性办结)。其中:南昌市3件,已办结3件;九江市4件,已办结4件;新余市1件,已办结1件;赣州市2件,已办结2件;宜春市4件,已办结4件;上饶市4件,已办结4件;吉安市5件,已办结5件;抚州市4件,已办结4件。
截至当日,移交我省的前三十三批信访举报件3184件,均按期办理、反馈,已办结3166件(含阶段性办结)。其中:南昌市812件,已办结810件;九江市344件,已办结340件;景德镇市88件,已办结88件;萍乡市106件,已办结106件;新余市116件,已办结116件;鹰潭市88件,已办结86件;赣州市434件,已办结431件;宜春市286件,已办结286件;上饶市399件,已办结392件;吉安市282件,已办结282件;抚州市229件,已办结22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