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浮梁县深入实施林长制,聚焦严防严控严管严核严查,铸牢绿色生态屏障。
浮梁县按照“党政同责、划区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在源头管理上“严防”,切实强化各级党委政府保护森林资源的源头管理职责,构建以三级书记任林长的组织体系,建立了以“一长两员”为主体的源头管理体系,形成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联防共管的局面。
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森林资源采伐计划,确保森林采伐量小于生长量。今年,浮梁县商品木材生产计划6.2万立方米,下降19.5%。与县人民法院共同建立了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和古树名木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合作机制,定期开展古树名木普查;联合公安、市监部门不定期开展市场大巡查,杜绝非法捕猎和买卖野生动物。
坚持林地用途管制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林地使用审批,加强林地资源利用事中事后监管。2021年以来,浮梁县审核各类建设项目长期使用林地375.6公顷,查处各类林地案件61起,督促各乡镇及用地单位完成林地植被恢复面积1310亩,林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此外,该县建立了“林长+法院院长”“林长+检察长”“林长+公安局局长”等协作机制,加强刑行衔接,从严查处审计涉林、环保督查、森林督查等问题;认真开展绿盾、清风等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以来,浮梁县累计依法立案查处各类涉林案件261起,其中刑事案件68起,行政案件193起。(郑 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