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殷琪惠 实习生俞丽薇)8月20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我省下达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30亿元,其中1058亿元已提前下达。
此次下达的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107亿元(含政府债务外贷12.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65亿元。其中,一般债将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民生公益性项目,专项债将重点投向交通、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新能源等领域补短板项目建设,优先支持在建或前期准备充分的项目。政府债务外贷资金按照财政部批准的外债转贷规定用途使用。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加快新增债券发行使用,强化债券资金绩效管理,充分发挥其扩投资、稳增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