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1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林长+检察长”助推生态修复建设

  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探索多元化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方式,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保护合力,近日,铅山县林业局与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同设立铅山县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

  公益诉讼生态基地位于铅山县永平镇永平村五里亭,林业部门联合检察机关在此前补植复绿的基础上,按照“谁破坏、谁修复”原则,秉持“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多元化协作”工作思路,通过异地补植复绿、劳务代偿、委托实施等方式,督促被追究法律责任人员和相关单位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加强对林业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该生态修复基地的建立,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同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和“林长+检察长”协同机制效能,推动林长制与检察工作全面有效对接,也是林业部门在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中更好发挥职能作用的有效探索。下一步,该县将继续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同时积极向群众传播森林生态保护理念,营造人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林业生态的共建、共治、共享,争取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修复建设模式,并聚焦森林资源保护,实现“1+1>2”的协作效应,共同保护铅山生态环境资源。(江雨潇)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天下
   第04版:向新前行 立而有责
   第05版:特别报道
   第06版:综合
   第07版:资讯
   第09版:民生
   第10版:文艺评论
   第11版:三农
   第12版:法治
万安“硒品”俏四方
“林长+检察长”助推生态修复建设
因地制宜 开展水土保持治理
同心共绘和美乡村新画卷
晒秋
山林得绿 林农得利
林下赋能 闲林生金
让绿水青山变“幸福宝藏”
培养农村电商经济的“弄潮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