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吴雅雯)2月27日,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传来消息:2024年,我省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分别为95.5%、96.2%、97%、97.7%,连续4年创新高。长江干流10个断面连续7年、赣江干流33个断面连续4年稳定保持Ⅱ类水质。2024年,全省地表水好于Ⅱ类水体比例达到91.7%,提升4.6个百分点;全省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5.1%,继续保持稳定;鄱阳湖总磷浓度持续保持下降态势;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深化碧水提升攻坚措施再上新台阶。去年,我省坚持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目标,围绕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工程抓治理,促进水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提升。在鄱阳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方面,我省制定印发鄱阳湖、“五河”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3轮入河排污口帮扶监测,开展鄱阳湖滨湖地区污染排查专项行动,排查点位1068个。在污染源治理管控方面,我省持续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督促城镇污水管网新建、改造、排查、修复一体推进,全面推进“一企一管”建设;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排查出重点河湖排污口4500余个并完成溯源,溯源和整治比例达到年度目标任务。在项目建设方面,我省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圆满完成水生态环境能力项目2024年度建设任务。
健全流域治理体系实现新突破。我省坚持流域“一盘棋”,着力健全完成上下贯通、内外协同、左右联动的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机制。在重点突破上,我省聚焦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和县城黑臭水体攻坚行动,排查30余个县(区)660余条水体,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超过年度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