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省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省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224186个,从业人员131.16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7.2%和41.9%。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8.3%,零售业占51.7%。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9.6%,零售业占50.4%(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0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5%(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863.8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2.5%;负债合计9011.3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8.3%。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969.79亿元,比2018年增长131.3%(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省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4722个,比2018年末增长45.1%;从业人员42.15万人,比2018年末下降7.0%(详见表4-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02%。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04%(详见表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142.3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4.5%;负债合计7381.5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7.0%。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87.91亿元,比2018年增长35.3%(详见表4-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省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3731个,从业人员19.25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5.3%和53.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5.5%,餐饮业占64.5%。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0.9%,餐饮业占59.1%(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1%。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3%,港澳台投资企业占2.5%,外商投资企业占0.2%(详见表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62.0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9.7%;负债合计490.5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7.8%。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82.23亿元,比2018年增长119.7%(详见表4-9)。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省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3790个,从业人员26.55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23.3%和80.1%(详见表4-1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4%,外商投资企业占0.8%(详见表4-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98.2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3.2%;负债合计1179.0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2.4%。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63.90亿元,比2018年增长129.0%(详见表4-12)。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省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6498个,比2018年末增长297.2%;从业人员27.59万人,比2018年末下降23.8%(详见表4-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3467.5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9.5%。
2023年,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92.56亿元,比2018年增长33.3%(详见表4-14)。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省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9999个,比2018年末增长48.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5675个,物业管理企业6729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5630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5%、69.6%和69.8%。
2023年末,全省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0.18万人,比2018年末增长23.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8.36万人,比2018年末下降26.9%;物业管理企业14.97万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73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8.9%和41.2%(详见表4-15)。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1%,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0.6%(详见表4-1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省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301.3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7.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6854.24亿元,物业管理企业564.04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69.83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5.5%、53.0%和91.8%。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3348.9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6.9%。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554.90亿元,比2018年增长37.9%(详见表4-17)。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省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00391个,从业人员82.81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9.8%和93.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3.6%,商务服务业占86.4%。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0.6%,商务服务业占89.4%(详见表4-1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03%。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03%(详见表4-1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616.7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64.2%。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0.18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196.56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12.4%和163.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3943.7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70.9%。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48.64亿元,比2018年增长181.6%(详见表4-20)。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3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