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贞桢 习颖露 赖坤承
核心提示
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3379件,14个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各类会议上介绍经验7次,2个集体4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3人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人才库……
回首过去一年,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深入贯彻最高检、省检察院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高质效办案、高水平协同、高素能建设要求,工作质效全面提升。一串串数字和成绩,成为刑事检察全体干警锐意进取、担当作为、不负使命的生动注脚。
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
筑牢企业发展法治防线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过去一年,赣州检察机关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以法治之秤权衡公平正义,让经营主体放下包袱、安心发展。
假冒伪劣、以次充好……针对一起系列生产、销售假冒品牌白酒案件,全南县检察院第一时间组成知识产权保护办案团队,迅速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制定统一证据收集标准,有力夯实证据基础。
“针对因该案导致的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问题,该院同步开展知识产权综合履职。”赣州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2024年3月,全南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出了13.4万元的惩罚性赔偿和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均获法院支持,让企业的知识产权得到合法保护。
以一案办理促一域治理。全南县检察院深入开展“检护酒品食安”专项行动,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联合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并邀请酒类及食品经营业主旁听相关案件的庭审,营造全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的法治氛围,经验做法获省检察院推广。
“庭审现场触动很深,一定要知法、懂法、守法,要规范好经营行为。”一名被邀请旁听庭审的经营业主表示。
2024年以来,赣州市、县两级院的知识产权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强化对家具、赣南脐橙等地方特色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共起诉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572人,帮助追回损失2300余万元。
赣州检察机关加强涉企案件法律监督,加大对长期滞留在刑事诉讼环节的涉企刑事案件的清结力度,深入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
南康区检察院在开展刑事“挂案”清理专项行动中,发现南康区公安局立案的柴油非法经营案长期“挂案”不侦结,某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影响。
针对多次鉴定结论有冲突、各方采信有争议的情况,该院全面调查取证,牵头召开疑难复杂案件研讨会,最终形成统一意见,认定该企业涉嫌非法经营罪缺乏法律依据,依法监督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处理。
一年来,赣州检察机关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72人、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72人。加强涉企案件法律监督,监督立案6件、撤案23件、清理“挂案”19件,消除了刑事案件不良影响后,轻装上阵的涉案民营企业得以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纷纷对检察机关工作表示感谢。
暖心保障高品质民生
用心用情守护万家灯火
“赣州市某超市销售的绿豆芽,在省有关部门抽检时被发现含有多种抗生素成分。在豆芽中添加抗生素的行为是否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江西省内无裁判先例。”赣州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追查中,发现豆芽供货方谢某某的合作社内,存在大量抗生素药品,“刑事检察涉及的案件,与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密切相关。”
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紧密协作。承办检察官主动联系外省检察机关,了解办理类似案件的经验,立足本案事实证据,结合法律法规,认定豆芽属性和法律适用问题。
2024年4月15日,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赣州市某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谢某某、员工万某某、赣州市某合作社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全部指控和量刑建议均获法院采纳。
老百姓的“急难愁盼”,背后是一个个亟待解决的社会治理难题。过去一年,赣州市检察机关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大攻坚力度,开展源头治理,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小案”不小,一头连着个案公平正义,一头连着社会治理稳定和谐。赣州市赣县区田村镇刘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驶入路边水沟,面对这一类由驾驶人不文明、不规范驾驶引发的事故,如何贯彻惩罚与教育并重司法理念?
“该路段为农村道路,车速较慢,社会车辆及行人稀少,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性相对较小,事故仅造成本车轻微受损,未造成人身伤亡和他人财产受损后果。”承办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案发现场、询问当地群众、调取监控录像后,引导刘某自愿参与维持交通秩序、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志愿活动,提出“发生单方事故的可以综合考量从宽处理”的醉驾办案指引,该案最终入选最高检醉驾典型案例选编。
为实现从“治罪”到“治理”的良好社会效果,赣州市检察院建立事前备案审查机制,下发工作提示,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为醉驾案件暴露的社会问题提供治理良方。同时,通过不起诉公开宣告、以案释法,引导犯罪嫌疑人现身说法,深入所在单位、小区开展宣传活动,既治“己病”,又防“他患”,有效延伸案件办理效果。
一年来,赣州刑事检察紧盯群众“身边安全”,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等安全生产犯罪9人;紧盯群众“钱袋子安全”,依法妥善办理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1件,为群众挽回损失480余万元。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3349人。紧盯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惩危害食药安全犯罪98人。
全面强化高质效监督
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感谢检察官,拖欠4年的钱终于拿到了,可以安心过年了。”李某代表收到欠款的11名农民工,向安远县检察院送来锦旗,同时自发通过抖音宣传检察机关高效履职。
2024年初,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表、公安局代表、农民工代表参与的欠薪集中发放仪式上,11名农民工讨要4年未果的40余万元“血汗钱”,终于如数发还。
“我们发挥检察职能,全面参与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最终促成欠款人家属筹集资金偿还拖欠工资。”赣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邹颖表示:“我们依法对欠薪案件开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促进行刑有效衔接,不断提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办案质效。”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赣州检察机关不懈的奋斗的目标。近年来,赣州刑事检察始终坚守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公平正义与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同频共振。
在一起申请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信访材料中,赣州检察机关挖出十年以上“民转刑”案件线索。
被害人向当地公安局申请刑事立案,公安局认为系民事纠纷不予立案,从而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看似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但经检察官深入细致的审查,发现案件并非表面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而是涉嫌刑事诈骗案。
在赣州市检察院指导下,信丰县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立案文书,要求对王某甲涉嫌诈骗罪立案,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经信丰县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2024年2月18日,信丰县法院判处王某甲有期徒刑十一年,实现了让有罪者受惩。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一年来,赣州检察机关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监督立案98件、撤案338件,纠正漏捕、漏诉69人,4件案件获评全省十大优秀立案监督案例。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830人、不起诉400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1件,法院改判率93.01%。
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重要基石。赣州检察机关围绕强化自身建设,实施了“392”人才培养计划,经过3年努力,强基和培优目标基本实现,刑事检察条线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实现零的突破,3人获评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荣获省级以上荣誉46人(次),同比增加300%。展望未来,赣州检察机关将继续秉持法治精神,忠实履行职责,全面加强新时代新征程刑事检察工作,为赣州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幸福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