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 (全媒体记者蔡颖辉)机动车在道路上突然起火!危急时刻,路过的公交车司机将车安全停靠后,从车上取下灭火器,冲向起火车辆进行灭火……这一幕幕场景已多次在南昌街头上演,而这些见义勇为的司机,被群众称为城市中流动的“义务消防员”。
3月2日19时许,南昌公交运输集团五公司699路驾驶员龚东驾驶公交车,行驶至梅岭大道和320国道交叉路口时,发现前方一辆教练车引擎盖处冒出浓烟。“不好,着火了!”龚东见此情形,立即将公交车安全停靠在路边。他一边向乘客说明情况,一边迅速拿起车上的灭火器冲向自燃车辆,对准火源喷射。然而,火势凶猛,灭火器很快用完,火势却未见明显减弱。没有丝毫犹豫,龚东立即跑回公交车,拿起第二个灭火器继续灭火。
此时,146路公交车驾驶员龚小园、170路公交车驾驶员丁斌先后用车上的灭火器加入灭火队伍。3人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扑救,为消防员到来争取了宝贵时间。最终,火势被消防员扑灭。
2024年以来,南昌公交车司机在道路上灭火20余起,为扑灭初期火情作出了积极贡献,其中,2路驾驶员汤芸、136路驾驶员郭凯灭火的事迹还被央媒报道。
据悉,公交驾驶员娴熟、精准的灭火动作,得益于南昌公交集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培训。入职之初,公交司机就要接受消防培训,做到“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防栓”。同时,南昌公交集团每年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每半年开展的应急处突演练,基础消防器材使用都列入必训环节,不断提升驾驶员的应急处突能力。南昌公交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见义勇为灭火的司机,集团和车队都会予以表彰,并在月度考核中给予奖励,鼓励司机们路见火情及时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