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党报帮你办》发起“3·15线索征集令”之后,收到了来自宜春市“正荣悦玲珑”楼盘多名业主的投诉,记者随即赶赴现场调查。面对该楼盘打出的“今年买今年住,好品质真实景”广告,几名业主连连摇头。因为买了这里的房子,开裂漏水等问题屡修不好,这些业主几年不敢装修,何时能入住新房,至今仍是一个未知数。
本报全媒体记者 付 强
邮箱:307237420@qq.com
微信号:307237420
多项指标鉴定为不合格
张女士告诉记者,2020年10月,她花费80多万元,在宜春市袁州大道966号的“正荣悦玲珑”楼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为宜春正创置业有限公司。去年下半年,张女士收房后发现,房子地面多处开裂,她将水往开裂处一倒,水很快就流到楼下。为此,开发商修补了很多次,但问题难以根治。张女士多次找开发商要求赔偿和退房,对方称房屋经过了有关部门验收,符合交付标准,只能继续维修。如今,她既不敢装修,又不知如何维权。
该楼盘3栋402室业主黄玉兰也有相似遭遇。据她介绍,2023年10月,她收房之后,准备进场装修,发现天花板被钻了多个圆孔。后来她才得知,楼上502室业主吴先生因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已向袁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退房,楼板钻孔的目的是鉴定房屋质量。经鉴定,房屋楼板混凝土芯样抗压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钢筋间距、保护层厚度、楼板平整度等不符合规范要求。
“面对这个鉴定结果,开发商与502室业主协商退了房。”见状,黄玉兰也起诉开发商,并花费3.5万元申请鉴定房屋质量。随后,袁州区人民法院委托权威机构鉴定,结果显示,402室地面楼板板底配筋间距合格率为20%,客厅地面楼板厚度小于设计值,地面楼板板底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为70%,不符合规范要求。
房屋验收被指“走过场”
“从鉴定结果来看,我们的房子存在严重的偷工减料问题,试问房子是怎么通过层层验收的?”采访中,不少业主质疑,袁州区有关部门的验收和监管是“装样子”“走过场”。
袁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站负责人王瀛庆回应,该楼盘已经通过了竣工验收,否则不可能通知业主收房,该站主要是监督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五方主体履行职责。“我们只是抽查,不可能每个楼层都拿尺子量。”针对业主反映的地面楼板板底配筋间距合格率20%等问题,该站会督促开发商维修。至于业主提出的赔偿和退房要求,该站无能为力。该局建管站负责人胡友告诉记者,该站主要负责监督上述五方主体验收,具体全程监管建筑质量由该局质安站负责。“我们的监督合法合规,不存在问题,建设单位(开发商)等五方主体承担第一责任。”
在该楼盘售楼部,记者表明身份和来意,试图了解相关情况,但一名工作人员告知负责人不在,既不回应此事,也不告知负责人电话。
厘清责任依法维权
对此,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公益律师、江西映山红律师事务所邝宪平律师分析,首先,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应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开发商必须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楼板钢筋间距合格率仅20%、楼板厚度不合格等问题明显违反相关规定,开发商应负责修复并赔偿业主损失。其次,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勘查单位作为五方主体,也应承担相应责任。监理单位未有效履行监督职责,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规范设计、施工,勘查单位未准确反映地质条件,均可能导致质量问题。住建部门作为监管机构,虽不直接参与施工,但负有监督责任。如责任人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失职行为,应予以问责。
邝宪平建议,业主保存好购房合同、维修记录、鉴定报告等证据,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开发商修复并赔偿损失,同时还可向住建部门投诉,要求其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开发商整改。若业主和开发商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退房或赔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