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 强
日前,在北京工人体育馆举办的国际足球邀请赛上,一名18岁的球迷在比赛中从看台跳下,冲入球场拥抱阿根廷队球员梅西。事后,公安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这名球迷行政拘留,同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
此处罚一出,立即引起社会关注。有人认为,这名18岁球迷因为仰慕偶像梅西才冲动跳入球场,脚抽筋还崴了,事后已经为自己的行为道歉,对这个自由奔放的少年应宽容对待,教育一下就可以了;有人则表示,该球迷违法冲入球场理应处罚,但可以采取警告、罚款这类更轻的处罚方式,没必要对其进行拘留。
在笔者看来,比赛有比赛的规则,球迷观赛有观赛的规矩,墨守成规的对立面并不是亵渎规则。纵使以热爱偶像之名,也难以掩盖“越界”事实。试想,如果球迷们得知冲入球场只是警告或罚款500元,就可以与梅西拥抱,和大马丁击掌,很可能会引发模仿效应。万一被大量球迷效仿,未来的体育赛事就要失控了。足球是一项美丽的运动,笔者希望,球迷们都能理性地爱护这项运动,自觉遵纪守法,用正确的方式守住文明观赛的“球门”,共同维护好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