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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河湖长制促河湖长治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杨碧玉)今年以来,各级河湖长积极履责,全省1号总河长令签发,抚河、信江、鄱阳湖省级河长陆续开展巡河督导,推动问题整改;河湖长制省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召开,《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审议通过并下发;幸福河湖建设已完成投资约290亿元……6月20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我省持续高位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多措并举下好长效治水“一盘棋”,以河湖长制促河湖长治,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提升。

  河湖是生命的源泉。近年来,我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加快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有力整治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有效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有序维护河湖生态安全,河湖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提升。

  年初印发的《江西省关于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今年全省河湖长制工作总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打造河湖长制升级版,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河湖,努力实现可靠水安全、清洁水资源、健康水生态,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围绕水安全保障、水域岸线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六大方面,今年全省河湖长制工作加强系统综合治理。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将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等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健全“河湖长+”部门协作机制,完善河湖长动态调整和责任递补机制,确保责任不脱节、任务不断档,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建立跨行政区域河湖管理协作机制,全面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全省河湖健康档案,开展“一河(湖)一策”滚动编制。

  根据方案,今年河湖长制考核针对突出问题,加大对河湖“清四乱”等方面的考核权重,并在水环境质量考核项目中增加地表水汛期污染强度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将被纳入市县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抄送组织、人事、综治等部门。

  据悉,2022年,我省7名省级河湖长开展巡河督导,推动突出问题整改;2.5万余名河湖长积极开展河湖管护相关工作,累计开展巡河巡湖144万余人次,推动解决重点问题2.4万余个;15家省级责任单位联合开展并分头负责“清河行动”相关专项整治,摸排的2379个突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以河湖长制促河湖长治的效应逐步显现,2022年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6.2%,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无Ⅴ类和劣Ⅴ类水;长江干流及五河干流稳定保持Ⅱ类水质,鄱阳湖总磷治理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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