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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浪费”不是小事

  “开短会不上矿泉水,会场未饮完的矿泉水一律带走”“党徽个人保管好,遗失自行购买”“建立办公用笔登记制度”……近期,多地党政机关出台反对“微浪费”的规定,引发热议。这种对“微浪费”的较真,不是小题大做,却能以小见大,其意义不仅在于减少资源消耗,更通过细节塑造作风。

  “微浪费”因其不显著,很容易被忽视。在集体场景中,人们也更容易产生“反正不是我一个人这样”“浪费的又不是我的东西”的心态。比如,办公室灯没人关,大家会默认总会有人管,最终却无人负责。正是这种被忽略的“微浪费”,在日积月累之下变成惊人的消耗。细节里见作风,“微浪费”的背后可能还藏着公私不分、责任淡漠的隐患,是作风松散的信号。群众评价政府,不仅看大政方针,也看细节里的态度,如果连办公用品都管理粗放,如何让人相信其能精打细算用公款、全心全意为民生?

  东汉名臣巴祇在扬州任上,与客人夜间交谈时,宁可在黑暗中对谈,也不肯点燃公家的蜡烛。他的这种公私分明、克己奉公的自律精神,对今天的党员干部而言,既是历史镜鉴,更是作风标杆。这种在“小事”上坚守原则的自觉,正是杜绝“微浪费”、涵养勤俭作风的核心要义。

  (刘为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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