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省上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落实省委和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决定,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速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全面促进绿色转型,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美丽江西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迈出新的坚实步伐。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统筹深化改革与实践探索有机结合,统筹碳排放双控与污染治理协调发力,统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绿色低碳新兴产业培育齐头并进,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巩固提升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优等生”地位,更高标准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取得新成效,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