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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9日在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丁顺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在省委和最高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认真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我省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贡献检察力量。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2.9万件,群众满意度保持高位。78个案事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和典型、优秀案事例,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一、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助力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西

  坚决维护安全稳定。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8419人,提起公诉51638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积极参与打击战略矿产走私出口专项行动,依法稳妥办理涉稀土走私等犯罪案件。依法从严惩治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等犯罪,起诉1696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327人,扫黑除恶工作质效连续7年居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方阵。突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起诉23068人。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严惩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侵权等犯罪,起诉12747人,同比上升11%,筑牢网络安全法治屏障。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依法批捕、起诉,对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或提出轻缓量刑建议,做到宽严有度、罚当其罪,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钟某某、王某某长期违规饲养多只烈性犬并放任其咬伤路人,赣州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让漠视公共安全者受到法律惩罚。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联合省法院进一步完善常见犯罪量刑实施细则,83.5%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自愿认罪认罚,量刑建议采纳率稳定在97%以上,一审服判息诉率98.2%。持续推进“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治理模式,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53件,呈送调研报告112件,促推“抓前端、治未病”。加强法治宣传,江西检察(新媒体矩阵)获评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

  扎实推动矛盾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年13639件信访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对排查出的325件信访案件“一案一策”全部化解办结。全省三级院领导接访下访1464件、包案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837件,引入法律咨询、心理服务等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2033人次,推动解“法结”、化“心结”。省、市、县三级院检察长包案办理宜春一起非法行医致人死亡刑事申诉案,依法抗诉纠正原判决量刑畸轻问题,推动矛盾风险化解。深化“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制定办案矛盾风险预防化解工作指引,全省涉检信访同比下降4.6%,73个基层检察院全年在检察办案环节未产生信访。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派员常驻要求,促进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多元化解。

  二、围绕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全力护航江西高质量发展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部署,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712人、企业内部腐败犯罪342人。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扎实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监督纠正“该立不立”“越界办案”“以案谋利”等案件195件,办理涉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964件,经验做法在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等全国性会议上交流。在最高检指导下,省检察院会同省公安厅督办一起涉某外省平台企业违规管辖案件,依法对涉案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监督解除、返还违法“查扣冻”财物,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起诉涉税犯罪742人。联合多部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联动机制,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92人,办理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案件74件。密切与工商联、台办、侨联的对接联动,依法解决企业涉法诉求374件,提供法律服务3271件次。

  积极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强与金融监管、公安、法院等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协同构建风险防范化解体系,保障金融稳健运行。扎实做好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等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合力推进打击非法集资、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治理等专项工作,起诉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内幕交易等犯罪735人。制定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强对职业放贷人、“砍头息”、票据贴现等问题监督,办理相关案件418件。南昌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监督案中,精准区分案涉当事人责任,推动挽回损失1600万元。深入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起诉洗钱犯罪224人,办案质效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精准护航美丽江西建设。落实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三年行动计划,起诉非法捕捞、非法狩猎、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等犯罪1826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03件。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等专项监督,省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鄱阳湖湿地保护和赣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两个公益诉讼专案,促推清理固体废物4.7万吨,修复湿地和水域等5.3万亩,均被最高检评为有示范性、代表性案件。积极参与“清网护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保护鸟类野生动物专项监督,起诉涉鸟类犯罪142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32件。省检察院在全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跨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一体化办案模式列入省委改革经验推广项目。

  倾力守护赣鄱文化瑰宝。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守护文化瑰宝”主题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联合省住建厅、省文旅厅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14件,同比增长5.7倍,促推保护各类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2021处。与省文物局等部门完善协作机制,推进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起诉涉文物犯罪38人。九江、吉安、新余等地检察机关加强古村落、古书院、天工开物等文化遗产保护,守护千年文脉赓续绵延。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102人、起诉978人,同比分别上升30.3%、27.5%,其中原厅局级以上干部31人、原县处级干部132人。高质效办理最高检指定管辖原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6人。落实修改后的监察法,联合省监委、省法院出台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受贿案件办理。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受理行贿类犯罪66人、起诉59人,同比分别上升24.5%、59.5%。积极参与国企、金融、教育、医疗、殡葬、招投标等领域腐败问题整治,起诉443人,提出检察建议39件。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做深做实“检护民生”,着力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守牢群众身边安全。持续参与农资打假暨“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起诉制售假劣农资、非法占用耕地等犯罪81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7件。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336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60件。联合省应急管理厅加强安全生产风险整治,起诉危害生产安全犯罪88人,办理消防、燃气、交通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57件。省检察院办理督促整治公共交通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促推依法吊销、撤销或注销216名涉病涉罪人员驾驶证、663人客运从业资格证,并推动有关部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南昌铁路运输检察机关联合属地政府部门开展铁路沿线违占违建问题专项治理,推动解决铁路沿线安全隐患26处。

  加强重点民生领域监督。加大社保领域司法保护力度,与省人社厅建立整治骗取套取社保基金协作机制,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社保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活动,起诉医保骗保等犯罪183人,制发检察建议58件。上饶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发现问题,促推相关部门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定,1.6万人已领取养老保险金,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典型案例。南昌检察机关依法对倒卖4100万元医保“回流药”的13名“药贩子”提起公诉。出台促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办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平台从业者权益保障等案件137件。萍乡、鹰潭、抚州等地检察机关结合办案推动探店广告、快递服务、快递从业者参保等领域不规范问题有效整治。

  强化特定群体权益保障。起诉侵犯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犯罪3869人,办理就业和社会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2件,对权益受损但诉讼能力较弱的支持起诉1293件。九江检察机关依法监督一起恶意利用智力残疾人套取金融借款案件,帮助智力残疾人免除还款责任及担保责任,并推动金融机构完善贷款审核流程。常态化参与治理欠薪工作,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47人,帮助1745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056万元。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向2568名因案致困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5325万元,工作质效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体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全省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近五年来首次“双下降”。对性侵、伤害、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1962人,“一站式”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犯罪情节严重的未成年人起诉2553人,对情节轻微的不起诉1799人。充分发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效能,帮助948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制定助力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24条措施,联合相关部门推动专门学校建设。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助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制发督促监护令1183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234次;2028名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助力平安校园建设;聚焦校园饮用水安全、文身治理、危险器具管理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72件;推动落实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制度,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追责和清退270人次。全省检察机关以检察履职助推家庭保护、政府保护做法被写入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坚决守护“国防绿”“英烈红”。加强军地检察协作,办理国防军事利益保护、军人权益保障等涉军案件86件,协同解决军人军属待遇保障、因案致困等问题。加强抗战遗址、英烈权益等保护,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0件,推动保护修缮革命遗址遗迹、英烈纪念设施391处。

  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刑事检察不断加强。设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刑事检察基本职能建设,经验做法在全国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会上交流。会同省公安厅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展提升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质效专项行动,依法监督立案331件、监督撤案1021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229件次,协同清理刑事“挂案”11778件。严把逮捕起诉标准,依法追加逮捕496人、追加起诉980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4405人、不起诉2845人。制定常见刑事审判监督要点,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83件,监督改变率83.1%。深化“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监督机制,对“减假暂”案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17件,开展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249次。开展罪犯再犯罪专项巡回检察,会同监狱改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研发应用数字模型开展带薪羁押监督工作,联合省人社厅纠治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692人。

  民事检察提质增效。开展民事诉讼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规范和加强调查核实工作,着力提升监督质效。受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6469件,同比上升18.2%。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76件,监督改变率93.2%,其中省检察院提出抗诉30件。加强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提出检察建议629件,同比上升106.9%。开展涉民事终本执行程序专项监督,与省法院完善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协作机制,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987件,同比上升149.2%,采纳率89.4%,推动查控房产等143宗、执行到位1.4亿元。赣州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终本执行监督案中,准确厘清执行受偿范围和顺位并监督恢复执行,帮助申请执行人追回工程款2900万元。对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强化释法说理,引导促成和解456件。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督促依法纠正113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17人。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开展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行政诉讼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与省法院会签加强协作配合意见,受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0847件。加强对行政裁判结果和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提出监督意见465件,同比上升54%。协同法院、行政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09件,其中争议10年以上的11件。针对一起行政机关未实际履行但法院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的房屋征收协议执行案件,景德镇检察机关分别向法院和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当事人房屋安置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深化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0件,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5098人,同步制发防范“小过重罚”提示函,工作成效获最高检肯定。规范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依法提出检察建议93件。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对2个戒毒所开展巡回检察。

  公益诉讼检察精准有效。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55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344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9件。注重在诉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出检察建议3719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95%。注重以“诉”的确认推进公益保护,对检察建议发出后未及时整改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75件,同比上升38.9%,已审结案件均获裁判支持,做法获最高检肯定推广。加强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监督,立案507件,同比上升85%,促推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价值1.9亿元。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监督,立案194件,推动整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企业107家。萍乡、鹰潭、宜春、上饶等地检察机关积极推动行业内部人员泄露个人信息、非法获取轨迹信息和诊疗信息等问题整治。完善与人社、农业农村、水利、审计、税务、工会等部门协作机制,与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联合挂牌督办案件,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检察侦查稳慎推进。紧盯“假立功假自首”、虚假诉讼等问题深挖彻查,依法立案侦查徇私枉法、民事枉法裁判等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69人,其中原厅局级干部1人、原县处级干部6人,有罪判决率100%。对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确需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立案侦查2人。

  五、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34次,主动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通报工作情况。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行政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与代表委员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常态化联络,邀请参加视察调研、庭审观摩等活动6396人次。省检察院聘任第八届特约检察员。认真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提案和转交案件事项810件,推动转化为改进检察工作的务实举措。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持续优化检务公开,举办新闻发布会132场、检察开放日199场,组织开展检察听证9552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9525件次。人民监督员工作获最高检和司法部通报表扬,“大美赣鄱·检察之声”获评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检务透明度指数连续多年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依法接受履职制约、保障律师权利。对侦查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依法重新审查、认真处理。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阅卷复查,依法落实责任。定期开展检律会商和互督互评,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建议,办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监督案件311件,同比上升40.7%。

  六、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持续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擦亮绝对忠诚政治底色。持续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心组织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研讨交流、宣讲解读,促进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向省委、最高检和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206件次。自觉接受最高检党组政治巡视,结合政治督察和审计反馈意见,制定153项整改措施,推动全省三级院上下联动、深化整改。抓实机关党建“书记领航”行动,推动大力传承红色基因,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省检察院和抚州市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等6个单位党建做法获最高检、省直机关工委评优奖项。

  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从集中整治违规吃喝、不担当不作为等具体问题入手,推进作风建设不断走深走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压紧压实管党治检政治责任,认真抓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政法领域案件暴露问题整改整治。对南昌铁路运输两级检察院分党组开展巡视,配合地方党委完成对设区市检察院党组的巡察全覆盖。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常态化开展从严治检形势会商,支持配合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50人。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从源头上防范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出台规范办理案件和事项的意见,细化完善履职权力和责任清单,开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专项督察,推动知责明责、履职尽责。成立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和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加强检察官遴选和管理工作,惩戒处理2名故意违反检察职责的检察官,实现员额有进有出、能上能下。压实领导干部办案责任,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3.8万件。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加强和改进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完善案件分配、流程、实体等全方位管理机制,在全国率先部署“每案必检”,经验做法获最高检推广。

  加强履职能力和基层基础建设。省检察院举办业务培训、业务竞赛21期,着力培养过硬专业素能。开展“出庭公诉能力提升年”活动,组织开展听庭评议案件462件,4个案件在最高检组织的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中获评优秀。加强办案规范化建设,省检察院发布参考性案例和典型案例17批85件,制发业务工作指引、办案参考标准等21件。加强检察理论研究,理论文章发表数、获最高检立项课题数持续上升,理论研究工作绩效进步位次居全国第二。深入推进“聚焦勇争先 实现高质效”品牌培育工作,3个品牌被最高检评为优秀、特色品牌,全省62个集体和73名个人获省级工作部门及以上荣誉,在全国相关检察会议上交流经验21次。制定加强新时代检察技术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检察技术重点实验室建设。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赋能办案10656件,同比上升86%,省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模型应用竞赛优秀组织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省委和最高检正确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省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仍需加强,践行检察新理念、新要求还不够到位。二是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检察为民还需进一步做实。三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仍需持续发力。四是队伍专业能力、基层基础建设存在短板,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6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6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认真落实省委十五届九次全会部署,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实现“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筑牢政治忠诚。健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抓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深化党建与业务相融互促。

  二是全力以赴服务发展大局。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化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持续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健全常态化检企沟通联络机制。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生态环境检察、涉农检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加强军地协作,共同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

  三是用心用情践行司法为民。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加强就业、食药、社保、医疗、消费、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持续抓实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强化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劳动者等群体权益保障。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促进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四是坚定不移强化法律监督。认真落实“强化检察监督”重要要求,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强化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工作。完善虚假诉讼惩防机制。推进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

  五是久久为功锻造过硬队伍。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纪律教育、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专业素能建设,强化领军型、复合型人才培养。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完善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一体推进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开拓进取、勇毅前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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