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已从局部试点迈向全面建制的新阶段。前不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为这项重大民生保障制度的全国推开提供了根本遵循。我省近日正式印发《江西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8年,全省全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动长护险全面建制,既是落实国家顶层设计的重要任务,更是立足省情、应对老龄化挑战、增进人民福祉、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
深刻认识长护险全面建制的战略意涵
长护险全面建制,绝非在现有社保体系上简单增加一个险种,而是一项具有多重战略价值的系统性工程。
长护险是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的关键举措。我省已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网,但针对失能风险的长期照护保障仍是短板。长护险的设立,填补了社会保障体系在失能照护领域的空白。它通过社会化互助共济,将家庭难以承受之重转化为社会可共同分担之责,显著增强了社会抵御老龄化风险的整体韧性,是社会保障体系走向成熟定型的重要标志。
长护险是激活银发经济、培育新增长点的有力杠杆。长护险不仅是一项民生支出,更是能够创造稳定需求的有效投资。通过制度化、可持续的公共支付,它为养老护理、康复辅具、健康管理等产业提供了清晰的市场预期。据初步统计,自2016年试点以来,长护险共拉动社会资本投入相关产业超600亿元。对于正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期的江西,庞大的老年人口蕴含着巨大的内需潜力。长护险的全面实施正是撬动银发经济“蓝海”、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战略支点。
长护险是创新社会治理、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场域。长护险将长期照护从家庭责任提升为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多元共治的公共事务。从统一失能评估到规范服务购买,再到精细经办管理,全过程贯穿着现代治理理念。这项制度的落地运转,能够有效检验并提升各级政府精准识别需求、优化资源配置、实施绩效监管、促进跨部门协同的能力,是推进我省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实践。
探索契合江西省情的实施路径
面对国家要求与省情实际,江西的探索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在国家主体框架内精准施策,走出一条稳健务实的特色之路。
构建多元共担、动态可持续的筹资机制。稳定财源是制度根基,应加快建立多元筹资渠道。筹资标准及分担机制需严格遵循《意见》与我省《实施方案》要求:单位职工参加长护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退休人员由个人缴费,原用人单位不缴费;未就业城乡居民长护险筹资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构成;等等。在具体执行中,缴费基数的确定应体现“量能负担”原则与省情特点,例如,对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基数的核定,可结合实际精算,探索以统筹地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依据,以更好地体现制度的公平性与可及性。各级财政需强化对困难群体的分类资助责任。长远看,需建立精算平衡机制,为费率的科学动态调整提供依据。
建立公平适度、引导有效的待遇保障体系。坚持“保基本”,起步阶段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待遇给付应以“服务给付”为主,引导和培育规范化的护理服务市场。支付比例可参照国家基准,并向居家和社区护理倾斜。我省应积极探索职工与居民、城乡之间待遇保障水平的渐进式均衡路径,通过优化财政转移支付、重点加强农村服务能力建设等措施,逐步缩小保障差距。
培育扎根基层、供需匹配的服务供给生态。服务的可及性与质量决定制度成败。坚持“培育增量”和“盘活存量”并举。一方面,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支持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延伸服务,建立严格的定点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另一方面,破解人才瓶颈是当务之急。必须大力加强长期照护师等职业队伍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完善薪酬与职业发展通道。要大力创新服务模式,推动乡镇卫生院、农村敬老院等基层资源转型,推广家庭养老床位和辅具社区租赁,支持智慧养老技术应用。
创新协同高效、智慧便民的经办管理模式。高效管理是运行保障。可探索构建“政府主导、专业经办、社会参与”的格局。在强化监管前提下,委托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参保、评估、服务、结算、监管“一网通办”,并注重适老化改造。严格执行国家失能评估标准,培育发展第三方评估机构。同时,积极探索与周边省份的评估结果互认与费用结算协作机制。
长护险全面建制赋能江西高质量发展
长护险全面建制,应有机融入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释放其综合效益,赋能我省高质量发展。
一是成为培育银发经济、促进产业升级的新引擎。利用长护险创造的制度化、规模化有效需求,能够精准引导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养老护理、康复辅具、健康管理、中医药康养、智慧养老等大健康产业领域集聚。这不仅能为全省经济培育新的增长点,更能为“4050”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创造大量技能型、稳定型的就业岗位,实现从“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的转化,形成民生改善与产业升级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二是成为提升治理效能、推动协同发展的新示范。长护险制度从设计到落地,涉及医保、财政、民政、卫健等多部门协作,涵盖参保、评估、服务、支付、监管全链条,是检验和提升政府精细化治理能力的重要场域。通过这项复杂公共政策的协同落地,能够推动各级政府部门打破数据壁垒、优化业务流程、强化绩效监管,提升在精准识别需求、优化资源配置、实施智能风控等方面的现代化治理水平。
三是成为促进共同富裕、增进社会和谐的新基石。长护险制度通过社会化互助共济机制,为脆弱家庭提供了抵御失能风险的制度性“安全垫”,有效防止因家庭成员重度失能而导致的家庭陷入经济困境。长远看,这项制度通过优化社会收入分配格局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石的重大制度安排。
□ 谭若愚
(作者系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