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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上接第11版)

  第二节 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全面落实“四个最严”①要求,健全食品药品全链条监管机制,织密织牢安全责任网。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推广食品安全数字化溯源体系,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源头管控,深化重点问题农产品药残治理。完善食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问题产品召回制度,深入开展校园食品、网络食品、进口食品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格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完善严格高效的药品监管,强化高风险药品抽检抽查。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行业管理、企业主体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加大违法行为惩戒力度,对质量安全问题实行“零容忍”。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①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第三节 强化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快构建现代化应急管理体系,一体提升减灾预防能力、抗灾设防能力、救灾保障能力,有效降低各类灾害事故损失。推进应急管理“一张图”建设,加强洪涝干旱、森林火灾和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监测预报预警、综合防治,构建灾害监测预警、辅助决策、联动处置、信息共享一体化智慧平台。合理提高重要城市和灾害多发地区关键基础设施设防标准。深化应急管理改革,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健全应急力量体系,优化专业救援力量结构,提升应对极端事件、复合灾害和高危事故的能力。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行动,统筹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加强全社会防灾避险能力。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管理,健全多元化应急物资储备和快速调拨投送机制,加快应急装备现代化。探索巨灾风险保障体系和风险分担体系。

  第三章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和社会治理政策法规体系,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

  深入实施治理强基战略,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能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便民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全面实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进一步优化乡镇(街道)协调响应评价机制。加强基层服务管理力量配置,完善服务设施和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推进网上网下协同治理。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渠道。

  第二节 提升新兴领域治理效能

  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完善党组织体系,巩固拓展党的工作阵地,引导新兴领域各类组织和群体听党话、跟党走。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质量,加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健全商圈楼宇和园区党建体制,探索互联网平台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党建新模式。健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制度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规范管理。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调整优化结构布局,增强行业协会商会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

  第三节 完善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机制

  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改进各类社会群体服务管理,健全利益关系协调、合法权益保障制度。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深化“地域、领域、险域”信访问题综合治理。分级分层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制度,强化市民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推进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完善激励褒奖机制,深化志愿服务标准化、品牌化、项目化、专业化建设。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第四节 有效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深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健全“打防管控建”一体化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加强公安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治安态势感知、可用资源和风险隐患“三张图”建设应用,构建公安“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增强装备实战保障能力。坚持以法治化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涉枪涉爆、拐卖人口和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加强服刑戒治人员等特殊群体劳动技能培训,完善刑满释放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对象服务管理体系。推进专门矫治教育场所规范化建设,加强专门学校规划建设。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升刑罚执行质效。大力发展见义勇为事业,加强群防群治力量建设。

  第十六篇 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江西实践,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第一章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各方面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

  第一节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人民民主权利、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健全人大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健全联系代表的制度机制,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拓宽联系渠道。持续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

  第二节 全面发展协商民主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统筹完善协商民主体系,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化发展。完善人民政协资政建言、凝聚共识、民主监督机制,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基础性作用和界别特色作用。健全各党派团体在政协履职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巩固多党合作。加强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联系服务界别群众机制建设,积极培育协商民主文化。健全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完善协商议政成果的采纳、落实、转化、反馈机制。

  第三节 健全基层民主制度

  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基层协商格局。健全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完善村(居)民议事协商规则,全面推行村(社区)议事协商目录制度,推进“四议两公开”①制度法治化,进一步规范完善村(社区)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①四议两公开: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第四节 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

  贯彻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完善政治引领机制,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做好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团结联系、服务引领工作。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深入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深化与港澳台交流合作。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做好新时代侨务工作,壮大海外知华友华力量。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促进各族群众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江西实践,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健全宗教事务管理制度体系,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

  第二章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江西。

  第一节 加强地方立法工作

  深化地方立法领域改革,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探索建立地方立法“双组长”协调机制,丰富区域协同立法实践,建立健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机制,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科学编制地方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改废释,加强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生态环保、民生福祉、公共安全、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加强立法协商,拓宽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专家智库作用。

  第二节 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跨部门执法协同和监督。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指导推动乡镇、街道探索开展备案审查。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建立行政案件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加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智能化平台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监督检查,完善综合性法治评价工作机制。

  第三节 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依法保障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深入推进执行体制改革,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完善刑罚执行机制,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程序。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

  第四节 全面建设法治社会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法规、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用好红色文化资源,深化“红色法治文化看江西”特色品牌。健全覆盖全省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推进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强化涉外法律服务供给。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扩面提质增效,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形成各方面广泛参与普法活动的实践格局。

  第三章 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坚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持续深化公权力大数据监督,提高监督有效性和穿透力,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深化风腐同查同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严肃查处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严查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加强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和年轻干部等重点群体的监督,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加强巡视巡察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深化拓展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协作配合机制。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纪检监察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第十七篇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加强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领导,更好履行政府职责,最大程度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磅礴力量。

  第一章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把党的领导贯穿规划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机制,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加强党对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规划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和规划实施中的重大情况及时向省委报告。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把健全完善监督体系融入规划实施中。注重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引导各级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聚焦规划任务敢闯敢试,以实绩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第二章 健全统一规划体系

  贯彻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法,建立健全以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的省级规划体系。强化省级发展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增强指导和约束功能,为各类规划系统落实省级决策部署和战略安排提供遵循。健全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其他各级各类规划落实发展规划的机制,健全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备案、衔接协调等管理制度,确保其他各级各类规划与发展规划在主要目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举措、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风险防控等方面协调一致。统筹各级各类规划编制,加强对地方规划编制的指导,精简数量、提高质量,根据地方实际建立完善市、县全口径规划编制目录清单。

  第三章 强化政策要素协同保障

  健全发展规划与宏观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确保各类政策同向发力。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统筹财力可能,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项目和资金走,优先保障本规划提出的重大项目所需要素资源。在防范化解风险前提下,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规划明确的重大产业、薄弱领域的支持。

  第四章 抓好规划组织实施

  强化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监督,切实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明确各项目标任务分工。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可操作可评估的具体工作安排和推进措施,对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安全保障等任务,强化责任分解落实;对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年度计划要贯彻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将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合理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健全规划实施评估和调整修订机制,规划实施情况依法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促进规划有效实施。

  全省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勇毅前行,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共同奋斗,不断开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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