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各地切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专门通知,拟对各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每半月通报一次。
各省自2021年8月30日起,每月15日和30日前,须报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汇总分析后形成专项督导半月通报。为加大工作督促力度,推动问题及时整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建立“双减”曝光台,对该落实、能落实而不落实的工作,或经多次通报仍整改不到位的典型问题直接曝光,并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启动相关问责程序。(钟 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