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 璋
8月29日,本报报道了南昌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不一,有的一年要3万多元。9月1日,南昌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在全市幼儿园开展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规范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开展全市幼儿园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规范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务必迅速召开全县(区)园长大会,明确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秋季开学工作要求和收费标准,严禁收取保教费及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伙食费)之外其他费用。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幼儿园严格对照保教费收费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如存在超标或不合理收费情况,务必尽快清退相关费用。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核查组,对辖区内幼儿园收费情况进行逐园核查,并据实填写《南昌市幼儿园收费情况统计表》,对存在不合理收费的园所限时整改,未整改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公开通报。各县(区)责任督学要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对辖区内幼儿园收费情况开展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反馈情况。南昌市教育局将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不定期开展实地督查,如发现幼儿园不合理收费情况,将在全市予以通报。
此外,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收费监督电话,接受家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