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印发文件,对常态化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作出制度安排,比如建立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四色风险管控等级等。
近年来,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幌子,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在养老服务领域实施非法集资,严重侵害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破坏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秩序。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加大常态化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力度,实现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有利于守护好老人“钱袋子”,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朱慧卿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