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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强制私人朋友圈办公事

  侯艺松

  因未在社交软件的朋友圈转发所在单位的链接,重庆涪陵某医院驾驶员陈某不仅被扣1万元,还被解除劳动合同。日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这起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引发关注。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补发陈某被扣工资,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万余元。

  社交软件的朋友圈是个人生活的网络表达,本质上属于私人空间。由于朋友圈的熟人效应和社交属性,具有天然的宣传优势,不少企业、商家都热衷于鼓励员工转发朋友圈推介。若员工愿意转发相关内容,自然是举手之劳,但若强制员工转发,不仅不合理,也涉嫌侵权。

  有网友表示单位强制员工转发朋友圈十分常见,有的规定了每天转发的条数,有的要求不准设置“三天可见”。对此,不少劳动者选择了顺从。种种因素,加剧了管理者对劳动者权益的漠视,进一步带来管理公私不分的问题。

  此次判决,是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撑腰,更给相关企业和管理者敲响警钟——员工的朋友圈不是企业的广告牌。一家优秀自信的公司,只有懂得尊重公私生活的边界,营造轻松健康的工作氛围,员工才会为其唱赞歌,这远比“强制转发”更能塑造公司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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