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帮我找到工作,工资和待遇不错,老板也很尊重我,干得很开心。”近日,新余市渝水区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对该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连连道谢。
2012年,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因服刑期间良好的悔罪表现,2020年8月被裁定假释。社区矫正期间,李某在万商红某鞋厂上班,一年多来,除去开销存了近6万元,对未来生活充满了憧憬。这是新余市渝水区司法局矫“心”正行带来的成效,彰显了法治力度和温度。
“矫正先矫心,帮之以情,导之以理,矫之以法,才能‘矫’出新疗效。”这是该区司法局开出的一剂社区矫正工作良方。据介绍,该区司法局定期开展困难帮扶活动,对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赠送生活物资,为他们争取各项政策,使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促使他们早日回归社会。
以法育人、以情暖人。今年以来,该区司法局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人文理念,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卡、一人一案、一人一小组、一月一见面、一月一考核、一月一对比、一月一检查制度,因人而异制定矫正方案。同时,该区司法局还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心理矫治、重塑信念三项政策,让他们由内而外获“新生”,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李 伟 张绍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