绚丽的晚霞层层叠叠,明净的水面波光粼粼。盛夏时节,望着满山青翠,上高县南港镇南港村村民廖籽生感叹:“南港水库现在变得这么美,真像是在做梦!”
经过生态治理修复,南港水库发生了蝶变,漫山遍野的花草树木,与远处山地丘陵连成一幅美丽的山水图景,山水携手草木,共同构筑成绿色生态屏障。
而在锦江镇石湖村,村党支部书记罗文忠清晨正在辖区锦江段水域巡查河道安全,作为村级河长,定期巡河维护辖区河道生态环境是他的重要职责。“村里一周巡查一回,还有公益性岗位定期在河边及时捡拾垃圾,保证了辖区水域的卫生。”像罗文忠这样的村级河长,上高县共有121名。该县还聘请了河道保洁员124名,围绕环境卫生清理,推进流域生态治理。
这不仅是南港镇、锦江镇河库生态的真实写照,也是上高县自推行河长制以来绿色崛起的生动注解。上高境内雨量充沛、河流密布、水系发达,面对14条主要河流、264座中小水库的管理,如何有效推进河长制成为上高开创绿色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上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围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通过前期调研引路,创新推广“河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首次推行构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依法打击破坏河库生态环境行为,使河长制真正实现了从“有名有实”到“有为有效”的转变。
“河长制实行以来,我切身地感受到水更清、山更绿。我们都是河流管护‘最后一公里’的责任人。”家住泗溪镇熊家村的村民熊桂林经常沿着漳河查看,一旦发现有偷排污水、倾倒垃圾等情况会第一时间联系河长。
为实现社会参与河库治理,上高县积极引导专业性较强的人员参与河道治理工作,各乡镇均组建了一支20人的“河小青”河流管理保护队伍,完善公众监督渠道,鼓励社会组织、党员群众参与到河长制工作中,构建多元、立体的社会监督网络体系。
随着河长制的全面推行,上高县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县各级河长全面深入各自责任河流展开巡查,明确巡查重点、巡查内容、巡查时间、巡查责任,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一河一长、一库一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永远是“进行时”。上高持续开展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全力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图景。(易奇勋 罗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