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 心 提 示
夜晚的“兴法铺子”热闹非凡,人员密集处的“兴法夜市”吸引了不少群众驻足并参与学法知法活动。
“我们希望拓展群众法治思维,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小、在早,达到溯源治理的目标。”兴国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出“兴法铺子”这一诉源治理模式,构建起县、乡、村三级矛盾治理格局,成为“枫桥经验”江西实践“寻乌工作法”的典型之一。
送法到基层 就地解纠纷
“县级有法院,中心乡镇有法庭,但是一些村居作为治理的神经末梢,法院的触角难以触及。”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谋划,兴国法院尝试力量下沉,在位于交通要道的村庄建设“兴法铺子”,打造法院与乡镇、村社联结的支点。目前,在全县范围内已设立6个“兴法铺子”,通过构建“县级有法院、乡镇有法庭、村居有法铺”的三级矛盾治理格局,建立了“法院+村居”双向联结机制,联村共建“无讼村(社区)”。法治力量带来了乡村基层治理的强劲动力。
“如今村民有什么矛盾纠纷,首先想到的就是‘兴法铺子’的法官,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就地化解。”古龙岗镇江夏村帮扶干部、法院干警刘明华说,兴法铺子目前可为村民、居民提供法律宣传、纠纷调解、巡回审判、积分兑换等服务项目。
兴国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将“兴法铺子”打造成百姓家门口的人民法庭,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
法官当“掌柜” 坐镇解民忧
在长冈乡合富村,石坑小组有李姓和江姓村民,他们在使用土地时存在纠纷,有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
面对该起矛盾纠纷,兴国法院、合富村委会迅速响应,驻村联络法官与特约调解员江华共同调解该起矛盾纠纷。
在纠纷当事人情绪对立、矛盾尖锐的情况下,驻村联络法官和江华采用“听诉求、找症结、善引导、聚共识”四步法,化解了该起矛盾纠纷。
据介绍,兴国法院在每个“兴法铺子”均安排了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掌柜”,负责铺子的日常经营,以看得见、摸得着的项目,为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而为进一步加深与各乡镇、村居联络,兴国法院建立了双向联络机制。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各乡镇,法庭定期向乡镇通报案件情况,并通过联村联社共建“无讼村(社区)”,挖掘当地红色后代、“五老”人员,设立名人调解工作室,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凝聚了乡村基层治理合力。
“兴法铺子”设立以来,调解矛盾纠纷近800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00余次,先后开展巡回审判68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386次,开展普法宣传160余次,惠及全县3500余人。(曾宪章 熊伟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