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会昌讯 (通讯员陈苏、张强)“感谢组织的信任,今后我也会一如既往地全身心投入工作。”近日,会昌县文武坝镇纪委在白竹村召开信访办理情况反馈会时,该村党支部书记余某如是说。
此前,会昌县纪委监委接到信访举报,反映文武坝镇白竹村党支部书记余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收入。该县当即对此开展深入调查,调查中了解到,余某是由于工作方式方法不当造成群众误解,没有为个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符合会昌县《关于推行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中的容错情形。经县纪委监委审批同意后,文武坝镇纪委对余某予以容错免责。
据悉,为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有为,会昌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严格对照可以予以容错纠错的6种情形,准确把握“可容”与“不容”的尺度,对干部在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失误或错误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坚决防止问责加码、泛化滥用问题。2021年以来,该县已运用容错纠错机制为6名干部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