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钟珊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有哪些重要变化?将会带来哪些影响?我省如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近日,在省政府新闻办、省司法厅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进一步扩大了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增加了行政复议便民举措,强化了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能力,完善了行政复议审理程序。”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强介绍,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进一步作出便民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进一步规定运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提高审理效率;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并可以约谈被申请人的有关负责人或者予以通报批评。
据了解,为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我省于2021年率先完成了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改革。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大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目前,全省112个行政复议机构集中对外重新公布了工作地址、咨询电话;通过行政复议受理立案大厅,以及省市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司法所等公共法律服务场所设立行政复议咨询窗口,我省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行政复议立案接待场所全覆盖。今年1至11月,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收到复议申请6995件,审结4690件,其中直接纠错873件,占比18.61%;调解、和解结案1389件,占比29.62%。
行政争议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行政机关。我省司法行政机关在深化“有法帮你”为民服务实践中,不断推动行政复议为民助企。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共办理各类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1373件,其中通过释法明理调解和解结案380件,为企业减少直接经济损失7.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