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付 强
实习生 刘苏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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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返乡过年的人特别多,令人高兴的是,沿河路旁的多条盲道很畅通,再也不用担心出行受阻。”2月19日,家住萍乡市湘东区沿河路的盲人刘先生对记者说。
“过去,沿河路的盲道常被占用,让我们出行受阻,曾数次遭遇险境。”刘先生告诉记者,去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明确国家采取措施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为视障人士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建筑物以及使用其附属设施、搭乘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获取、使用和交流信息,获得社会服务等提供便利。视障人士等有无障碍需求的,可以享受无障碍环境便利。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有了法律的撑腰,刘先生等人向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反映了上述问题。当即,该院检察官走访辖区沿河路、商业步行街等公共区域路段,发现存在大量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未按规定停放占用盲道现象,有的店面甚至将盲道围挡圈占经营。
接着,该检察院部署开展无障碍设施专项检查行动,在全区范围开展检查调查,发现占用盲道现象普遍存在。同时,在放学时段,湘东小学、远大小学、萍钢小学、萍钢中学等校门口存在许多流动食品小摊贩未与学校保持合理距离占用盲道经营问题,既对视障人群的出行安全造成威胁,还引发了人行道拥堵,影响师生、家长出行,产生交通安全隐患,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当即,该检察院向萍乡市湘东区城市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明确该局未对城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等公共区域车辆停放进行有效管理,存在电动车、摩托车占用盲道的行为,会造成视障人士出行困难,存在安全隐患,也影响市容环境和公共交通秩序,建议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对湘东区城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等公共区域机动车乱停乱等行为进行处理;加强盲道安全监管和日常维护,确保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
收到上述检察建议后,湘东区城市管理局立即着手进行整治,保障视障人士出行安全,并按照《萍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加强市容秩序管理,确保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整洁有序。
2月20日,该院第二检察部文雨杏等工作人员再次来到沿河路、商业步行街等主次干道和公共区域“回头看”,发现占用盲道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该院检察长刘飞表示,将持续跟进监督整改“问题”盲道,加大对公共安全领域和弱势特殊群体公共利益的守护力度,回应群众的司法新期待,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