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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新修订的支持科技创新21条措施

萍乡正向激励助推高水平科技创新

  本报萍乡讯 (陈记昌 全媒体记者刘启红)打好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每年实施不超过3个“揭榜挂帅”项目,每个给予15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或科技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入选科技领军及入库企业分别按每家100万元、50万元给予奖励……日前,萍乡市发布新修订的支持科技创新21条措施,旨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以高水平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新修订的措施,今年,萍乡市将围绕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支持开展自主创新、加快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壮大企业创新主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高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等方面持续发力,采取正向激励机制,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注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萍乡市提出,推进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行动。统筹省研发投入后补助经费,每年安排200万元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对年度研发经费支出总量居全市前20名且保持正增长的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补助。并安排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200万元,重点支持科技创新联合体等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体系化攻关,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为打造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萍乡市建立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学院资源共享共建机制,鼓励高校、工业园区创建众创空间和科技孵化器,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或科技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在支持创新平台提质增效方面,该市对新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为加快推进跨省“飞地”平台萍乡(长沙)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该市将统筹省级补助资金和市本级财政资金,连续4年分别给予运营机构4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运行经费支持。

  聚焦服务全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10210”行动计划,萍乡市探索并首次推行“科技副总”引才模式。该市提出,支持引导市内规模以上企业面向市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等引聘一批科技人员担任科技副总。每年度对科技副总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科技副总一次性给予2万元绩效奖励,并按规定享受省市柔性引进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各项支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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